第二十四章 不用再念想我



宋渊澄垂眸,嘴角的弧度勾起了一个特别冷酷的弧度,他只是不咸不淡地看了秋霜一眼。

        就这么一眼,秋霜就住了嘴。

        她明白,这个人的动容除非他自愿,别人多说,就只会让他生厌,而那仅有一点情侧与愧疚,便会被掩埋直至消弭。

        宋渊澄离开医院后,去参加了那个所谓的庆功宴,来来往往的人,灌了他许多的酒,酒气熏人,他低头凑到江丽华耳边,仿佛同那旗袍美人**——

        “以后别动他,我会和你结婚,再动他,大家一起玩完。”宋渊澄牵着美人的手跳起了舞,看似军阀陪名门千金,说不出的登对惹人羡慕,至少比当年那场荒唐的男人冲喜要值得人称道许多。

        但是江丽华却在仰头粲然一笑说好之时,纤细的腕骨都已经被捏青。

        她高傲地不许自己流露出一丝痛楚,笑得通情豁达,心里却燃起了熊熊嫉妒的火焰,恨不得下一秒,就掐死祝瑜。

        …

        “咳咳咳…”祝瑜的手,已经瘦到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整个人仿佛那随风的柳絮,下一刻就会飘走不见。

        他轻轻推走秋霜递过来的药,看着窗外的飞雪,“秋霜,你有给他递消息,让他过来见我吗?”

        秋霜端着药,叹了口气,“少爷,那日…你在手术室里,他同我说,日后不会再同您见面了,等您身体好一点,会送您到望城去。”

        祝瑜却弯了眉眼,他已经很虚弱了,连抬手摸秋霜头的力气都没有,小姑娘是他看着长大的,当时不过那么大一点的丫头片子,他二叔想强要了去,他就只能多看几眼,让他祖母以为,他是对秋霜有意,就给他做了贴身丫鬟。

        他这人,能力不够,却总是想说顾忌别人,到最后不过是一个烂摊子罢了。

        就像他一眼相中的少年,明明知道,自己给的所谓的富足生活,对方不一定想要。却还是抱着侥幸之心,觉得自己皮囊不错,也可以让他衣食无忧,自己有个光看照片就能心起涟漪的人陪着,这辈子就算有了点意思。

        他当初…应该以死相逼,或者直接了了这残生的,那样或许,宋渊澄现在已经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娶了那个教书先生的女儿,平平淡淡地过了他这一生。

        而不是像现在,被命运和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没有回头路。

        “他…居然也会为我着想了。”祝瑜明白宋渊澄的意思,送走他,不同他来往,同江家表了决心,也可以保住他的命。真的什么都思虑周全了,独独…没有考虑,他祝瑜,对他,那浅薄而又草率的爱。

        “少爷,您就别为他说话了,他就是白眼狼!”当事人没哭,旁观者已经落了泪,怒骂着。

        “傻姑娘,人总是有很多选择,他的人生经历太多太广阔了,所以这情,困不住他,他没有选择我…从一开始就没有…咳咳咳…”祝瑜攥着胸口,秋霜给他顺气,那人咳嗽道,青筋都暴了起来脖颈通红,“也不怪他,不能理解,一个没怎么见过外面世界的人,短短的接触,就能交付一颗心,总让人觉得假…”短是短,可是却比祝瑜前二十年,要丰富动心许多,游过湖,骑过马,放过花灯,吃过街头小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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