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他才明白自己有多害怕



进来的人,一身军装,皮靴锃亮,目光锐利,身姿挺拔,光是一站在那里,战场上厮杀下来的血腥气和冷酷桀骜仿佛形成实质的气场扑面而来,一瞬间,祝瑜觉得有些看不清这个人。

        他没有变化,照例困在这院子里,拖着残躯等死,而不过三年,宋渊澄已经从当年那个连带他出去一下回来就要被罚跪在院子里脊背被打得血肉模糊的人变成了手握多人生死睥睨众人的将军了。

        而且,感觉…更冷锐了一些。

        其实他也是有变化的。

        祝家大厦将倾,他的变化是,他好像没有能力再为宋渊澄铺路了。

        宋渊澄站在原地看了那人一会儿,仿佛一阵风就给吹走了。

        三年的时间里,其实他根本没有多少时间来思考感情的事。这个时代的军阀部队,到处也都是争抢军功,拉帮结派,上了战场,要么和别的军阀斗,要么和洋人斗,总之那里都是把头别在裤腰带上,随时没有明天。

        但是他活得很快活,他始终没有接受到祝瑜给他讲的那些人生高度。他就像把欺负他的,看不起他的,踩在脚底。

        这点到了杀戮的战场上更甚,只要你够勇,够狠,你就能立功,就能让别人惧怕你。

        这对于宋渊澄来说是最好改变人生的舞台,乱世出英雄,远比他在祝家大院里去抢什么家产轻松得多。

        尤其是江锦山这个人还挺有种,至少他带的部队里风气要好上一些,宋渊澄晋升得就更快了,第二年他就成了江锦山的副官。

        虽然九死一生过多次,但是幸好他还是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见到了下一天的太阳。

        而且,上半年江锦山的这只军队因为势头太猛遭了同僚暗算,江锦山断了一条腿,这个人就把闽三军的军长给了他。

        这不是恩赐,宋渊澄知道自己有这个能力。而且要不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江锦山,那江锦山可不单单是没了一条腿那么简单。

        事实上宋渊澄赌对了,江锦山是个真性情,救命之恩加上能力服众,他一飞冲天。

        而且,他救江锦山时,还救下来当时闹着要去战场的,江锦山的妹妹,江丽华。

        当然,偶尔有闲暇之余,他会想念祝瑜,想念那人被他亲吻抚爱时可怜颤抖的模样,也想到那人总是温和坚定的眼神,还有他握着他的手给他写下宋渊澄这个名字时的心跳。

        想得多了,在战场上厮杀过后需要被填满的**就更加强烈。

        毕竟他刚二十二,混乱的军阀部队里,很多军官,打完仗,就会去风柳之地买人疏解。

        他们也带着宋渊澄去过,可是宋渊澄只远远看到他们的手已经扯开红肚兜露出雪白柔软时他就没了兴致。

        当年自己还想娶教书先生的女儿的。

        可是现在脑子里对于情感**,只有祝大少爷那纤长白玉的手指,还有宛若玉一样的一身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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