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原身闻舍的故事
闻舍第二次见到庄林是在电视机里,小小的屏幕里庄林正被加封为大元帅。那时十八岁的闻舍还是虫星上的一个小职员,那台电视机是他用攒了三个月的工资买的,在这之前闻舍打发时间的方式一直是翻着从二手跳骚市场淘来的一本不知名作家写的异世界修仙小说。
“庄林真是一个耀眼的虫。”,无论是第几次看见庄林,闻舍的第一次反应都是这个。
闻舍洗了个澡后瘫在二十平出租屋里的破洞沙发上,他一点也不嫌弃破败腐味的出租屋,毕竟他从小生活在贫民窟里,家里的唯一一个像样的家具是兼吃饭与储物一体的矮柜子。
电视里播放的是一档采访庄林的节目,记者每访问庄林一个问题,闻舍假装自己是庄林跟着回答这个问题,说出来的答案和庄林说的话一模一样。
闻舍经常想,即使庄林不认识他,他闻舍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庄林的虫。
闻舍第一次见到庄林的那天是十七岁那年的一个下雨天。他赶着去亚裔虫族区的果蔬集市没在意交通状况,便被飞驰而过的车甩了一身的泥点子。闻舍只好停下来擦身上的衣服,就在这时他听见身旁路过的两个小混混雄虫在议论一个虫。
“你看,今天军校站岗的那个人是不是庄林?”
“绝对是庄林,这么出众的身条我绝对不会认错。”
闻舍听见这话也十分好奇的抬起了头,看见在路边执勤站里的庄林。
庄林直挺挺地站在执勤亭里,穿着军队里特有的可反射981可见光的白色军服,但闻舍偏偏觉得庄林看着比军服还白,再配上那双冰蓝色的双眸,让闻舍有一秒的错觉认为庄林是一只通体白色的波斯猫。
“害,你怕他干什么?还不是一只雌虫罢了!只要一碰到精神触角,再硬的骨头也给跪在咱们面前。”
“也是哎,等他身子一软,还不是任咱们玩?”
用脚趾想都知道这两个雄虫要干什么,他们就是想把庄林拖到巷子里行不轨之事。
但闻舍没有阻拦这两只雄虫即将要行使的恶行,他不想缠上麻烦事。一个雌虫,被上就被上了。如果他管了这件事,没准两个雄虫明天就把自己堵在巷子暴打一顿。
闻舍目睹了一起。那两个雄虫的胳膊被庄林以极快的速度折到背后,然后再加上一脚被踹到了一边。
太帅了!
等到再缓过来神的时候,闻舍已经去完果蔬市场了。他照例买了一颗还没来得及变蔫但已被商贩打折的菠菜,今晚还是不出意外的煮
一碗菠菜汤。反正他是一个人生活,做饭技术差点也没什么,能喂饱自己就行。
闻舍的手里还拿着一根劣牌细火腿肠,不过这根火腿肠不是用来给他自己吃的,而是一个诱饵。
猎物上钩了,今天是一只瘸腿又脏兮兮的猫,根据沾满尘污的毛发根部,依稀可以辩得这原本是一只白猫。
就在这猫吃得正香的时候,闻舍一把掐住了猫的脖子。猫儿发出凄厉的嗷呜声,但闻舍也并不在意。就在小猫快咽气的时候,闻舍放下了这只猫。小猫吓得都不敢反击闻舍一下,被放到地上的那一刻就一瘸一挂的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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