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公私难分-第2/3页





    他火了,一肚子情绪在波涛汹涌。

    “林小姐,我斗胆问你,姓秦的难道在你心里比启澜还有分量?白瞎了我的兄弟为你豁出命去了。”

    “我不管你如何想,”她哭了,“在没找到我妈妈之前,不要再惹他。好不好?!警察局那边,他是唯一一个能站在我们这边的人。”

    陈醒哑然。

    于公于私,她的话都有一定的道理。

    不能让愤怒击败理智。在这一点上,启澜和林觅的看法是几乎一致的。

    秦锋固然有错在先,但罪不至死,尤其不能死在他们手上。

    这个人确实不好对付。抓捕启澜算是例行公事,可到了私事这一层,恐怕只会罪加一等--

    敌我斗争卷进了儿女私情,摆在包青天的开封府也断不清。

    又是一阵洪亮的公鸡打鸣。

    天亮了不少。

    他明知道晨觉泡汤了,嘴上还要找个理由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抱歉。林小姐还有事吗?我困得厉害,想回去睡觉了。”

    她没有说一个字,点点头,独自往院子中间的树下走。

    小白狗跑来扑她的裤腿,翻跟头逗她开心,林觅抱着它,总算是止住了眼泪。

    清晨,太阳还没出来。陈醒合衣躺在墙边,用一件厚袄子把头蒙上,睡得很香。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睡眼惺忪地摸了摸枕头下藏着的两把手枪。它们还在,硬邦邦的,枕着入眠很不舒服。

    乌黑发亮的枪口圆圆的,一看就货真价实,造价不菲。

    他把手枪藏进书桌下的木箱子里,顺手拍了拍裤兜,却怔住了。

    银铃铛不在了。

    零碎的记忆飞了出来。

    停止了徒劳的翻找。他摸着脑袋恍然记起,昨夜是自己亲手将它穿在绳子上,再套进秦锋的脖子。

    “我怎可做出这种荒唐事来?”

    被平白无故骂作胆小鬼,启澜自然是不服。

    趁机夺了对方的手枪,居然还不解气,非要拿着口袋里的狗铃铛出来给情敌吊脖子上,雪耻。

    启澜也弄不明白自己当时是不是意气用事。他平时一直心胸宽广,不与人争斗。

    曾几何时,小书生本人没少挨林一堂和李炎的骂。

    他们一度对他怀有很深的偏见,瞧不顺眼,每次见了面尽找难听的话来奚落他。

    完全不生气是假的,圣人也做不到如此隐忍。但从未往心里去,一笑一忍就过去了。

    如今在情敌面前,他气头上就有些发昏了,缴枪了还不算,非要以牙还牙,把对方的讥讽给怼回去。

    清醒过来,有些后悔。这铃铛原本是一对,一只大的,一只小的。是两个多月前,林觅送的礼物。

    这份礼物在当时看来有些难以接受,她说了,他和小白狗各一只。

    小白狗戴了也就罢了,动物不挑剔。

    可他一个大小伙子,脖子上挂个铃铛怪怪的,还不如一直揣在兜里。

    夜里秦锋嘲笑他胆小如鼠,一时怒上心头。

    捆个铃铛套脖子上,就是要以牙还牙:好歹得让对方明白自己是一条不辨是非的狗,也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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