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三个选择-第2/2页



  可问题在于,现在詹闶已经把事情捅破。涉案的金额从十几万两飙升到六百万两以上,比刚才争论的赔偿官司都要高出一大截,整件事情的性质已经彻底变了。

  《大明律》规定,凡是朝廷官员收受贿赂且枉法者,达到八十贯就要判绞刑。没有枉法情节的,达到一百二十贯也得流放三千里。这里说的可是“贯”,宝钞也要算进去的。

  现在的八十贯宝钞能干啥,能买两头瘦猪,或者在夏天买两担普通的白炭,连半匹丝绸的价钱都不够。

  孔家的事情即便只有六十多万两,想要降下来也得用现银子说话。凡经手人等,少则数百两,多则几千两,砍一百次头都富余。

  詹闶既然只是听了范原的一句话,就当即指出这桩案子里有内情,找出证据自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也就是说,在此时此刻,所有收了孔家银子,帮着抹账的所有人,已经是确定无疑有罪的了。

  他们需要面临的,也只有两个选择。认罪伏法祈求宽大处理,或者死不认罪之后被查实论罪。

  还有一条,可以把孔家的人供出来,配合良好的认罪态度,也许还能够换回一条小命。

  但是这样做也并非完全没有后遗症,孔家可有的是人,随便就一个什么远房亲戚之类的出来当替死鬼,很容易就能把这件事揭过去。

  现在出卖了孔家,命是保住了,可接下来却要面对来自孔家的各种报复。孔家惹不起詹闶,但一个无官无职的闲杂人等,在孔家手里和蚂蚁没什么区别。

  性命攸关的时刻,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三条路摆在眼前,哪个方向都有人想走,是生是死就看个人的手段和运气了。

  而名教队伍中,也不是没有聪明人。很多位高权重的老家伙们,甚至要比参与此事的更加能看清眼下局面。

  现在已经不是孔家不孔家的问题,而是名教和行道教之间的争斗。一旦被詹闶揪住把柄,给孔家戴上这么一顶大帽子,何止是孔家要出问题,整个名教体系今后都抬不起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