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17章



方立安带着狗蛋在府城呆了六年。

        六年的时间,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如果说有什么难忘的回忆,大约就是刚住下的那两年,  那时候为了合理谋生,  也为了多攒点钱,  方立安没日没夜地做烧饼拿去卖。

        冬天还好,黄橙橙的炉火明亮温暖,  春秋只能算将就,至于夏天……那滋味跟把人架在火上烤也没什么区别。

        闷热的天气里,便是坐着不动都要流一身汗,  更何况一刻不停地围着火炉打转。手臂要伸到火炉里,将烧饼贴到火炉内壁上,  等火候到了,再用火钳取出来。三伏天前后,  那汗都是论斤淌的,  整的人差点脱水。

        也就是这段时间,让方立安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已,  眉眼间,属于女儿家的精致越来越少。

        纵是后面烧饼做的少了,天天窝在家里抄书,  也没有恢复成当初的模样。

        做烧饼苦是苦了点,  但方立安惯会苦中作乐,自称李大郎,又一天到晚琢磨着是不是给狗蛋改个名儿,  觉得叫李松也未尝不可。习武的话,  她自个儿就是现成的老师,  说起来,  她还可以教他打虎呢。

        这个不算好笑的笑话,陪伴她度过了两个火炉中的盛夏。

        至于狗蛋,可能前面几年过的太艰辛,其中以来到府城前的那段时光为最,以致于在府城的每一天,狗蛋都觉得幸福的无与伦比。

        每一天都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阿姐给他做了红烧肉。

        阿姐给他炖了冬瓜排骨汤。

        阿姐给他两文钱去街上买冰糖葫芦。

        阿姐送他去府学读书认字。

        学会了写“阿姐”两个字,阿姐奖励了他一套文房四宝。

        阿姐买了红纸让他写对联,歪歪扭扭的字贴在门上,不好看,但他真心欢喜。

        ……

        从六岁到十二岁,府城——有生之年,最幸福时光。

        六年的时间,家里置办了许多东西,搬家的话,不可能都带上。

        重要且不显眼的东西放在空间,不重要的、显眼的,捡常用的系了四个包袱,主要是换洗衣物。

        除此之外,还有两大箱书,这才是重中之重。

        这些年,方立安抄的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资产。里面大部分都是狗蛋以后用得上的,当然得带着。

        家里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方立安便绕路去了东市。行李太多,人力不够,她打算租个驴车。

        马太贵了,用着招摇,小毛驴就很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