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入葬仪式-第4/5页





        第三,有不良记录者,即违反了《管理法》的基地成员,将根据处罚的具体年限,延长获取福利的时间;

        第四,基地名下的攻击型(g)、防御型(f)、突围型(t)、破城型(p)和综合型(z)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只用于集体任务,不允许私自使用。部分功能型(n)武器设备和非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在特定情况下,经军事部审批同意后租用;

        第五,基地成员可自行管理自制武器,但不得用于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根据《管理法》进行处罚或流放;

        第六,不允许外来人员携带武器进入居民生活区,若因此而滋事挑衅则立即流放,若情节严重,可按《管理法》处以死刑;

        第七,基地淘汰的非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在自由贸易所进行采购,个人贡献值越高,所能购买的武器种类越多,贡献值前三的成员可自由购买武器装备,但额度有限;

        第八,成员在集体任务中因英勇奉献而导致的伤残,基地将集中赡养,通过少量劳作赚取贡献值。条件允许者会根据本人意愿进行改造,编号参照机械设备;

        第九,成员在集体任务中不幸牺牲后,该家庭成员一年内无需缴纳居住费,家庭成员仅限共同居住的法定伴侣;

        第十,烈士子女、孤儿以及无人赡养且贡献值不足的老者,将由基地统一安置,通过少量劳作获取贡献值。孩童满十四周岁后,基地不再提供住所,需根据个人贡献值选址,但烈士子女可减免一年的住宿费。

        至此,基地的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社会雏形已成。

        因为此次突发事件,基地暂停了肃清任务,优先对基地进行改造升级。

        虽然此举可能会导致食物储备粮不足,让极寒期过得十分艰难,但众人却并不在意,只想尽快改进基地的不足,避免家园再次受损。

        在大家的建议下,基地现阶段的工作任务也做了详细规划:

        第一,封死东、西、南三个大门,仅留一个北门进出,其余位置设岗哨并放置具有群攻能力的装置抵御外敌;

        第二,取消基地内的暂住区(e区),只在二十公里外的生活区找了一处肃清过的楼房让外来者暂住;

        第三,重新规划田地位置及其用途,一号田用于种植食物并对农产品进行加工,二号田用于养殖动物培育草树,三号田用于黄金体系练习培育尺度,新建四号温室田用于在极寒期培育植物。为了方便监管防护,四片田地连在一起,中间是一号田,其西边是四号田,东边由北至南分别是二号和三号田。为确保万无一失,整片区域的外围建立了围墙,并设立岗哨,且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四,将研究末日相关、改造仪器设备和储藏物资的办公区和普通办公区分开,并设为禁区。该禁区仅团长拥有全部进出权限,各部长按职能划分可去区域。去权限外区域需向团长和副团长申请,同时审批通过后,才可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入,擅自进入且不听劝阻者可直接击毙;

        第五,禁区内所有物资的带出或使用,需由正团、副团以及相关部门部长签字确认后放行,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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