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十杀令-第3/3页
山海经上说:玉山,山中有一种野兽,形状像普通的狗却长着豹子的斑纹,头上的角与牛角相似,名称是狡,发出的声音如同狗叫。而猾,毛白体圆,皮肉坚而齿牙利,对付猎物的手法十分刁钻,通常都是趁猎物咬它时,钻入猎物的腹部。将猎物的体内吃尽,再钻出来。
按道理说,这狡是个祥兽,可现在这种阵势,分明是想吃了他俩的节奏啊!郑宇放开了心神,慢慢地伸入到了对面的兽群中。在狡兽白色魂灵的映射下,竟然看不出一丝对郑宇的敌意,那它们这么干,是为了谁呢?郑宇把头朝后张望了过去。
神主已经看到了郑宇,这两个狡猾的小家伙,竟然躲到了密林中,害得他一顿好找。时间越来越紧迫了,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郑宇,并且逃之夭夭。
狡和猾越过了郑宇二人,吼叫着,朝着来人扑了过去。这些吉兽有着自己的判断力,在上古时期它们就是人类的好友。仅从来人的气味上,它们就能分辨出善恶。善良的人它们会予以保护。而邪恶的人,它们选择会清除。它们没有所谓的是非观,也没有容忍。可越是这样,越值得人们去尊重和信任。
神主怒不可遏的杀灭着扑来的野兽。这些该死的畜生,在这个关键的时刻,竟然和自己拼命。其实他完全可以一掌下去,了结了所有的生物,但他又怕动静太大,引来了不该来的人,破灭了他的逃跑计划。不过依照现在的情形,他想留情都不行了。他高高的举起了掌,拍了下去。
就在看到他举掌的瞬间,林昆一下就把郑宇扑到了身下。那些野兽也一个个的跳到了林昆的身上。刹那间,四周变得宁静,再没有了野兽的嚎叫声。在掌落的地方,一个巨大的深坑形成,深坑下,堆彻着无数野兽的尸体。
神主这次没有急着走,他想亲眼看到郑宇的尸体。他觉得为了保险起见,或许应该补上一掌。于是,他慢慢的朝着深坑走来。
空中飞行的冥月,捕捉到了神主的气息,立刻大惊失色的飞了过来。当她到来时,就看到深坑旁的神主,举起了手。
“住手”,一声大喝,打断了神主下落的掌,他条件反射般的回过了头。一个面带黑纱的女子,手持一柄短剑,向他杀了过来。他来不及再管郑宇,和那女子博杀了起来。
正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了神帝的声音:凡属我守护者之界的子民听令,近日来,三界匪首猖獗,屡屡害我人族忠良,置我人族于险境,为警世后人,今颁十杀令:
一、暗杀王族者,诛九族。二、知情不报者,杀无赦。
三、通敌判族者,诛九族。四、隐瞒包庇者,杀无赦。
五、为虎作伥者,诛九族。六、见死不救者,杀无赦。
七、通风报信者,诛九族。八、误入其中者,杀无赦。
九、拒不执法者,诛九族。十、消极怠工者,杀无赦。
诛九族者,趁早交待,可免族灭。杀无赦者,及早自首,可免一死。诸位还是趁早想清楚,莫要自误的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