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我是雷锋-第3/5页





    突如其来的一幕门口的众人有些措手不及,和他们预想的各种方案完全不同。

    这几个幸存者有两名军队的战士,其他六个身上还带着南沙基地身份牌,几人中有两个是年纪不大的女孩。此时众人情况和他刚到这里时差不多,衣衫破烂,有人的鞋子都跑丢了。

    听到赵兴华的话,那两个拿枪的战士不知所措,末世刚刚发生,多年刻在大脑中军规条例框框还根深蒂固,法律次序等意识还没消失,约束了他们的手脚,还没有生存在末世的意识。

    “那就先进来喝口水吧。”赵兴华看着老实巴交的众人善意的邀请着。

    门外群人听到这句话立刻蜂拥而入。赵兴华把头探出看了看,街道上没有丧尸,应该是被昨晚的枪声都吸引走了。现在离开正是时候,想了想又到楼上,看到几人都在猛灌着水,这么短时间内瓶子就扔了一地。也有人在打开食品包装袋往嘴里倒着吃的。

    赵兴华看了一下,这些人只是忙着吃东西,一时半会不会理他们,就先开口道:“你们中做主的是谁?”

    众人闻言,停顿一下互相看看,应该是临时聚在一起,还没有相互认识,最后把目光投向年纪大些的那个战士,看来是他在逃亡中有一定指挥能力。

    赵兴华向那个年纪大的战士说到:“是这样的,前两天老家来人告诉我,让我回去相亲,所以我要走了,这超市想兑出去。本来是昨天老王先联系的,可今天你们先到的,你们需要就对给你们算了,我就不等了。”

    旁边立刻有人问到:“兑,兑!多少钱?我出!”众人想这是遇到傻子了吧。

    “把这个给我一个吧?”赵兴华指着年轻战士手上的95式步枪道。

    “不行!”

    “好!”“好!”“可以”

    除了年轻战士反对,其他人都出声附和,年纪大的那个老兵没有发言。

    “那我把店兑给其他人了!吃完你们就走吧。”

    战士看了看其他众人,叹口气就把枪摘了下来,还在犹豫着,赵兴华一把夺了过去,从地上拎起背包朝窗户走去,“不要再放其他人进来,节省点吃,这里食物够你们活一个月。”

    话音未落,一弯腰从他来时的那个窗户钻了出去。

    一个人看着地上赵兴华来时脱掉的军装,喃喃道:“好像这超市也不是他的。”

    赵兴华出了超市,看了一眼方向,默默向城市西方走去。他开始怀念末世前的世界,发生的一切在一个月前就有了征兆,也去做了一些准备,可还是又重新从零开始,回到城市中心这个起点。

    在充满丧尸的城市中,赵兴华无法快速的行进,为了过一个路口往往需要等上半小时,街道上的丧尸没有规律的到处游荡着,有几次差点被丧尸前后堵在小巷里,还好他依靠超脱常人的嗅觉提前预防,或躲或改变路线逃走。

    城市里近千万数量级的丧尸是不能招惹的,赵兴华甚至见到一辆被丧尸推翻的装甲车,和有人试图驾驶卡车冲出城市时,也被大量的丧尸用自身残破的身躯硬是将轮毂卡住。这些数量庞大的低等丧尸没有畏惧,比人类最英勇的敢死队还要无畏,当面前的它们成千上万汇聚在一起时只能转身而逃。

    赵兴华用了一天的时间只走出三个街区,让他很是无语,这还是前两个街区的大部分丧尸被其他地方的枪声吸引走了,剩下数量不多的情况下。照这样的速度,赶到城市边缘出城恐怕得花费一个月的时间,

    看看天色,需要在天黑前找到今天落脚点,看了看四周的建筑,有两座高耸的写字楼,有一个电脑城,电脑城后面是一片城中村。赵兴华决定去城中村的握手楼过夜,写字楼内部不安全房间都是玻璃隔断,无法隐蔽和防御,而且里面不会有吃的和生活用品,没办法补充给养。

    城中村密密麻麻的私人搭建的6层楼房的小巷如同迷宫一般,赵兴华轻手轻脚的走在里面,利用听觉和嗅觉总是提前预判到下一个小巷中丧尸的数量和位置,在只有一只的情况下,他会主动上前干掉对方,以便节省时间,在天黑前找到一个安全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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