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陌生人



“哎呦,风辉先生,这么晚了您这是要去哪?”

“我出去走走,钥匙带的有,你早点睡吧,妈。”

“唉,唉……”

——深夜十一点,神情严峻的林书文独自离开了家

“轰隆隆……”

引擎的轰鸣声不算吵闹,林书文戴着头盔,以二十五迈(4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在深夜的大街上骑行着。

夹克衫被风吹出了鞭炮声,在他的腰腹间猛烈地拍打,仿佛拍打着不断刺痛的心脏。

想哭,想骂人,想找什么东西打一架,但在这冰冷无趣的钢铁丛林里,万般的疯狂只能归于一点鼻酸,一丝刺痛。

难道忍耐其实是人类的虚伪,是故作文明的自我折麽么?

机车在新州市第二中学后方的大路上停下,林书文看着这条自己曾走过无数次的道路,看着记忆里原本是“村落”的街边。

那里,绿色的结网,交叉的钢筋手脚架,一坨又一坨的水泥就像是沼泽边的烂泥堆。

他突然记起,以前的这里也被一坨又一坨的烂泥包围,只不过是真正的烂泥罢了。

这个世界,总会在一些该死的小细节上充满共性。

重新握住了车把,缓和了一些的林书文准备掉头回走,就在这时,他的前方出现了五六盏刺眼的远光灯,由远及近,向着他驶来。

他停下了掉头的动作,想等这些小年轻走过,但那刺耳的轰鸣却停在了他的身侧,几个学生模样的小年轻们开始向着他友好的打着招呼:

“嗨!哥你车不错啊!”

“谢谢。”

林书文点了下头,开始打量起身边的这群弟弟妹妹们。

十三四岁的年纪,五辆车,每辆车上都至少坐着一个年纪稍长的大哥,没有刻板印象里的纹身与花里胡哨的死亡重金属装扮,甚至几件明显是校服外套的装扮让他感觉到了一种“青涩”。

用一个自媒体人的说法,就是真TM得青涩。

“喂喂喂!我报警抓你们了啊!年纪轻轻不学好!赶紧给我滚!”

一旁看守工地的大爷在门卫亭里大声地驱赶着,这群深夜飙车的年轻人们相互望了一眼,嬉笑着发动了引擎,准备离开。

林书文却突然叫住了他们:

“喂,找个能喝酒的地方,陪我喝一顿怎么样?”

“啊?那这……”

为首的十五岁少年明显愣了一下,他和周围几辆车上押车的“大哥大姐”对了下目光,最后看了眼车上的这群小毛孩,婉拒道:

“抱歉啊哥,我们这些弟弟妹妹们年纪还小,而且喝完酒开车也不安全嘛!”

“啤的就行,到时候玩把游戏挑几个倒霉蛋喝果汁开车,地点你们选,我只是觉得相遇一场,缘分。”

“那……”

白嫖的诱惑搭配着林书文自带魅惑效果的温柔嗓音,这帮小年轻们第二次相望一眼,压着喜悦的笑容点了点头。

“那行!谢谢哥!走!去老京哪!”

“哦!”

欢呼声参杂着引擎的轰鸣声,林书文调过头,跟在了他们的最后。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也许只是想要转移注意力的一时兴起。

以及,找个去喝酒的借口。

新州市的夜终于安静了下来,碳烟四起的大排档内,矮桌矮凳,稚气未脱的少年少女与沧桑的林书文形成了一股很明显的对比。

他看着他们玩着自由潇洒的游戏,眼睛里满是过去和莫云飞他们在一起的日子。

林书文人生的第一次喝醉,是和那个热血笨蛋一起喝的。由于家里父亲每天都是醉醺醺地殴打“教育”自己,林书文对酒这个东西,一直是憎恨的。

但人的一生总有一些身不由己,讽刺的是,林书文本身的酒量竟然遗传了自己的父亲。

当然,也许是他在非必要的时候不自己喝罢了。

“哥,你有心事?”

“啊?”

领头的那个十五岁的少年坐在林书文的旁边,扭头对这个握着塑料杯几分钟的陌生大哥搭着话。

作为这帮小群体的领头人,这个十五岁的少年主动选择去喝饮料,以便之后可以安全的将这帮小年轻们送回家。

“主动喝酒的人都有事儿,当然,也有人天生喜欢喝酒,这就另说了。不过大哥你,应该不是喜欢喝酒的人。”

少年嚼着烤好的羊肉,像个小大人一样上下打量着林书文。

“怎么看出来的?”

“嗨!哪有喜欢喝酒的人会一直发呆几分钟不动口嘛!哥哥我都怀疑你在跟兄弟我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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