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目标(6/30求订阅)-第3/3页
CAA想要抽取周臻百分之五的佣金,但是周臻却不愿意让他们赚这笔钱。
因为他要找一个拳击推广人,这实际上跟CAA是有竞争的。
CAA这样的大公司,偏偏玩不转拳击圈,他们如果以后因为利益跟他找的拳击经纪人有了纷争,将会非常麻烦。
罗格斯劝他:“CAA虽然在拳击方面没有丰富的经验,但是却在各种体育品牌代理,形象塑造方面,有普通经纪人无法比拟的优势。”
周臻反驳:“那我完全可以把品牌代言与拳击竞技方面的经纪合约分别签署,反正拳击手们,除了顶级的,也没有多少代言,这一点,完全可以在我寻找经纪人的时候分开谈判。”
拳击经纪人一般要抽成百分之三十,成为顶级拳王以后,才能稍微低一点。
因为拳击经纪人也叫推广人,他们要负责组织赛事,进行宣传,招商投标,付出的成本比一般经纪人多的多。
演艺经纪合约在三天后就签订了下来,但是体育经纪合约,广告代理合约,暂时没有签订。
在条款里面,周臻强硬要求自己拥有最后决定权。
CAA目前对周臻并不是特别重视,他们只是看中了周臻的功夫稀缺性,所以并没有坚持要主导周臻的演艺生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