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触之必死毒坑王-第2/2页





    但是随后,在他问系统时却被无情的泼了冷水:“任务是要求读者心甘情愿的打赏,是因为书好所以才打赏,并不是这种看都没看书纯为了斗气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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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如此,李亢心里闪过淡淡的失落,如果这样不算的话,让金手指大王仅凭自己作品质量吸引到盟主,那真是太难了。

    这难度恐怕不比让蝗虫日更要简单,李亢发现自己是低估了系统给的这些任务的难度。

    由此看来,恐怕让养猪的日三万的任务也没那么容易啊。

    书底下,金手指大王自己发了条黄钻总盟感言:“小弟写书两月有余总算签约,因此自砸总盟庆贺。欢迎各位大佬光临小弟的书,无论是夸还是骂,小弟一律不会删帖,都视为大佬们对小弟的鼓励和鞭策,小弟在此谢谢各位留评的大佬。”

    这心态,是真的好!

    听人骂他也这么开心。

    这人的话屌丝,书更屌丝,然而这做派一点也不屌丝啊。

    君不见他十万块说砸就砸,这哪是屌丝玩得起的?

    李亢逐一看下去,发现大多是骂他书烂,不过跟刚刚比,多了不少跪舔求被打赏的作者,还有一些闻讯而来的广告。

    真是现实啊。

    土豪爱花钱,李亢断然没有拦着的道理,虽然明白金手指大王这么做是血本无归的,但李亢也没多说,人家有钱乐意谁能管得着?

    也许茫茫书友中正好有喜欢他这一款又有钱的,随手也赏了他一个盟主,自己的任务不就有着落了?

    李亢乐观的想着。

    看完金手指大王的书《重生之高喊666》的书评之后,李亢决定兔子先吃窝边草,先把蝗虫给解决了。

    看了看时间,现在只有三点钟,距离下班还有三个小时,没错,他们是朝九晚六的可怜人。

    想了想,他在电脑上搜索了蝗虫这个人。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蝗虫大小也算是个名人,网上就有他的资料,黄崇沪市人,30岁,身材却有些像土豆儿,脸倒是圆圆的有些萌,只是配上那双眯缝小眼让他显得有些猥琐。

    看了照片李亢不得不承认蝗虫本人的气质很符合,都是他那挖完坑六年填不上的德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