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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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辉此时,当然无法接听到谭妙玲打来的电话。

    因为他现在,正在万米高的飞机上,回想着自己跟白燕莎这四年来的朝朝暮暮。

    这不想不打紧,一想可吓一跳。

    想在读书那会儿,自己不仅是全年级最穷的学生,母亲还在菜市场里摆豆腐摊。

    就在这种境况中,那时的白燕莎都没有嫌穷爱富。

    何况,对于漂亮的女生讲,在上万人的大学校园里,最不缺的就是英俊潇洒的大男孩。

    那时的白燕莎,可是“冠城大学”首屈一指的校花。

    作为校花的白燕莎,为了跟自己好,可是冲破重重阻拦,最终才跟自己走到一起。

    那自己这个猪脑子,明知白燕莎是在得病以后,才把自己给踹掉,还跟白玉坤正儿八经地谈恋爱,自己为啥一丁点儿的预感都没有?

    他这样想着,便涌出一种无法原谅自己的想法。

    想想看,白燕莎在手术台上,差不多都快要死了,还在不停地喊着自己的名字。

    那这么多天里,她所承受的煎熬,有谁能懂?

    同样,此时的谭妙玲,望着重症室里躺着的白燕莎。

    望着望着,一种自责便袭上心头。

    当初,白燕莎来找自己时,只是说对这个陈明辉,真是厌烦透了。

    在得知自己,与这个青梅竹马的白玉坤,突然间没了血缘关系。

    那她怎么能舍得,让自己这块肥水,流到别人家的田地里。

    所以她当时,斩钉截铁的说,“谭妙玲,你不是很喜欢陈明辉吗,既然这样,作为妹妹,就成全你俩,可好?”

    所以,当自己听到她这样讲,便欢天喜地地去找陈明辉。

    不费吹灰之力就勾搭上他,不仅跟他一起疯,还把自己最珍贵的贞洁,也无怨无悔给了陈明辉。

    可是,好景不长。

    当自己跟他在一起,除了刚开始时,有过那么一两次的惊心动魄。

    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这个糟逼的陈明辉。

    不管是跟自己做那事,还是他在说梦话,总能听到白燕莎这个名字。

    那你想想看,自己当时可是肠子都悔青啦。

    原来自己,只是得到了他的人,却没有俘获他的心。

    也就从那时起,自己对这个陈明辉,突然产生一种食之无味,丟之可惜的想法。

    这让谭妙玲,无形中对他产生一种戒备。

    以至陈明辉经常说,说她对自己,从没过那种怦然心跳的感觉。

    应该说,谭妙玲在与陈明辉的相处中,是动了真心。

    虽然她,很欣赏这个陈明辉,也很爱这个陈明辉。

    可问题是,自己这样尽心尽力地对待他。

    可他的心中,依然装着别的女人。

    所以,此刻的谭妙玲想到这里,却又生起白燕莎的气。

    虽说这种生气,不能让她愁断肝肠。

    但作为一个女人,谁愿意跟别的女人,来共享一个男人。

    何况这个男人,还是这么的优秀。

    谭妙玲想到这里,突然后悔起来。

    后悔自己不该傻瓜透顶,竟然给陈明辉发去,白燕莎在手术台上的那段视频。

    于是她,真想给陈明辉发去一条短信,告诫他不要来省城,该在大都干啥还干啥。

    可她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妥。

    要是白燕莎真的有个三长两短,那以后的陈明辉,还不恨死自己。

    好在这时,王雪琴与几名医生走过来。

    见她呆如木鸡地站在玻璃窗前,大家都劝她不要太担心。

    虽然白燕莎,依然是昏迷不醒。

    可她目前,已是摆脱了死亡的威胁。

    至于她,什么时候能醒过来,这要看她自己的造化。

    谭妙玲听了,依旧是沉默不语。

    王雪琴见了,小声的问:“妙玲呀,要不你先回旅馆休息去,看你把个眼睛熬得通红,待在这里,也不能让燕莎尽快醒来?”

    谭妙玲听了,萎靡地点点头。

    嗡声的问:“妈,要不你先回旅馆休息去,我在这边盯一会,有什么情况我立刻给你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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