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神霄古城-第2/3页
瓷娃娃在颤抖,死死抱紧了袁风的腰。他很想跟着袁风,但是,一想到雷玉儿惨死在雷神腹地,就勾起了对雷渊的仇恨,一咬牙,下定了决心,“大哥哥,对不起,我想跟雷姐姐去天剑宗,我要变强,我要杀死雷渊,替姐姐报仇。”
袁风有些失落,叹了口气,“好,既然你做了决定,那你就去天剑宗,如果不满意,就来上京城找我。”
“大哥哥,你答应我,等你有空时,一定要来看我。”瓷娃娃在流泪。
“袁兄,多保重,后会有期,我们先走了。”白天启、雷芳华,瓷娃娃三人,渐行渐远,渐渐与空气融为了一体。
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袁风心里五味陈杂,既有失落,又有轻松。他现在本是无根浮萍,自己都自身难保,没有安身之地,如果要照顾好瓷娃娃,唯一的办法,还是托付给萧媚儿,“嗨!你去天剑宗,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万事万物,皆有两面性。天煞孤星命格,就是杀戮极端,如果能战胜诅咒,挺过去,那就会否极泰来,实现惊天大逆转,变成绝世战体。
袁风绝对想不到,他无意救下雷鸣,在将来,竟然造就出了一尊绝世杀神,令诸天大教闻风丧胆。
“身上太脏了,全身都是污血,先洗个澡再说。”袁风脱下了白袍子,一个猛子,扑通一声,扎进了小湖泊里。
袁风徜徉在水面上,望着蓝天,在苦笑,不久之前,他就是在这里遇上雷玉儿,而今,已是物是人非,“嗨!雷玉儿,你就安息去吧!你放心,除非我袁风死了,否则定不会让鸣儿吃苦。”
一番梳洗后,袁风走上了岸,换了一件新袍子,黑发垂肩,身姿笔挺,皮肤洁白如暖玉,光滑有润泽,看上去,韵味十足,绝对算得上是一个,风流倜傥的小郎君。
“时间不早了,先去找处地方,好好饱餐一顿,再去问问路,尽快赶去上京城,参加科举考试。”袁风往兽皮袋里一掏,带上了人皮面具,上路了。
··········
袁风横跨荒原五百里,渐渐地,高大的古树,变成了低矮的灌木丛,平原上,出现了一排排沟渠,水流哗哗作响,水田旁,还有一架架水车在运转,正有人在辛勤耕作;天空中,飘荡着袅袅炊烟,有人在生活做饭。
终于,一座古老城池,映入了眼帘。
“神霄古城!不错,这里应该就是神霄古城。好,就去里面打探下虚实。”袁风大喜,脚步迅敏如风,一步跨出百丈,冲向了神霄古城。
神霄古城,很古老,匍匐在地上,就像一尊迈入老年,气血干枯的武者,通体布满青苔,与大量兵器砍过的痕迹,很显然,这座古城,经历过战火洗礼。
袁风弹了弹衣袖,又整了整长袍子,经过城卫盘查,大脚迈进了神霄古城。
“好热闹,真没想到,在这个偏僻塞外,还有这样一座繁华古城。”袁风挤在人群中,被人撞来撞去,很憋屈。
“大爷,别,别挤了,我这可是新买的袍子,金贵的很,千万别弄皱了。”袁风在人群中大喊,却被鼎沸的人声淹没了。
“啊!皱了,皱了,大爷,你把心袍子弄皱了,你得赔我。”袁风大气,面红耳赤,抓住了一个,挑着两箩筐白菜的老汉,死活不撒手。
老汉身子弱,骨瘦如柴,穿的粗布麻衣,都打满了补丁,面露苦涩,不知所措。
“晦气,真是晦气。算了,算我倒霉。大爷,袍子就不要你赔了,但你要告诉我,你们这群人,一窝蜂地,都要去哪里?”袁风道。
“小兄弟,你自己看!”老汉有些感动,一手扶着肩上的扁担,另一只枯瘦老手,青筋都暴了起来,很瘆人,指向了城楼石壁上。
“我靠!这里都有我的人头像,难道我都这么出名了,不应该啊,不就是夺了武举考试的魁首吗?大商皇朝有必要这样小题大做,故意炒作我吗?嘿嘿!!不过我喜欢。”袁风在意淫,心里乐开了花。
“小兄弟,你怎么了?”老汉肩上的扁担有些长,两箩筐白菜,被人群挤的来回打转。
“大爷,你们匆忙赶去,就是要去瞻仰这位少年小郎君?”袁风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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