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强买强卖



    苍天啊大地啊!

    上小学的时候,我曾被卖雪糕的大妈忽悠,花一周零花钱买了两只又贵又难吃的奶油冰激凌,以至于被掌管零花钱的老妈羞辱智商,我老爸甚至怀疑我这智商不是他亲生的,后来据调查我家隔壁不姓王,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初二那年,路过一家鞋店,我不过多看了两眼摆在门口的一双鞋子,结果被老板盯上,三忽悠两不忽悠愣是抹不开面儿买了下来,穿上那鞋被同学笑话了一个学期,只因为那鞋的品牌是能引起宇宙大爆炸的阿迪王。

    直到上了大学,被在培训班兼职销售的同学忽悠,莫名其妙报了英语四级培训班,我的确认认真真去听课了,对考试也特有信心,然后……四级考试那天我睡过头了,没去考。

    种种经历让我对“强买强卖”这个词产生了深深的怀疑,这世界上只有强卖的,怎么可能有强买的?

    可偏偏就是有,而且人家还不温不火的特别有韧劲儿。

    龙少华,这个谜一样的男人,真他娘的太……

    “那……你出多少钱?”

    人家既然这么有诚意,咱也不能太不给面儿是吧?

    周扒皮鄙视地看了我一眼,那一刻他仿佛被已经离职的收银王霞给附体了。

    “李老板一看就是个痛快人。”龙少华倒也装模作样地跟我客气了一句,“可是,钱该怎么算呢?”

    我对他这种谈生意之前不做准备的人表示鄙视,具体的鄙视方式是:我决定狠宰他一刀。谁让这小子一副不缺钱的样子呢?

    “9成新的东西,价钱可不会便宜,与其买这些旧货,我看你不如直接去买新的。”我以退为进,劝他别买。

    “不是钱的问题”龙少华微微一笑,“你出个价吧。”

    “这……”我故意做出很为难的样子。

    故意的成分只占一小部分,我是真的为难啊!我连龙少华究竟搬走了多少东西都不知道呢!

    “你搬东西的时候,已经想好价钱了吧?给个痛快话吧”我继续把皮球踢给他。

    龙少华朝他们过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并伸手一指道:“剩下的,我都要了。”

    我看着他不置可否,他继续自信满满道:“我也稍微了解了一下,你们拍下这间夜总会花了700万。”

    李藤接口道:“也不算很多,这是笔相当划算的买卖。”

    “当然,”龙少华继续道:“我就再送你一笔更划算的买卖吧。”

    “靠!说人话!你俩以为这是拍电影对台词呢?!”我一边嚷嚷一边伸手拍了一下大厅前台的台面。

    氛围再次被我破坏——再次?你忘了?上次我破坏这种聊天氛围是在拍卖会上。

    “咳咳。”龙少华干脆道:“700万。”

    我吸了吸鼻子,没理他,我以为他只是在重复刚刚最后一句话的末尾几个字。

    “我说,我出700万。”他只好再强调一下。

    “你要买下城市之光?不卖!”

    龙少华擦了擦汗——其实他并没有出汗,但就是有了这么一个动作,“咱们刚刚好像不是在谈论买夜总会吧?”

    李藤倒还是相当淡定,“说说看你都要买些什么吧。”

    “这里能搬走的所有东西,我都要了。”龙少华恢复了拍卖会上志在必得的气势。

    “这俩不卖,多少钱都不卖。”我一手一个搂住李藤和周扒皮,搞得周扒皮相当受宠若惊。

    “这个当赠品送你。”李藤一把将我推到龙少华面前。

    “靠!你这个叛徒!”我连忙退了回来。

    “怎么样?考虑一下?”龙少华继续道:“700万啊,把3家夜总会重新装修一下都绰绰有余了吧?”

    此刻的龙少华特别像兜售毒苹果的巫婆,问你“听说过安利没有”的老同学,以及告诉你“压岁钱我帮你存着”的家长。

    “不知道,我不是包工头。”我思索一翻,老老实实给出答案。

    “你究竟想干什么?”周扒皮已经失去了耐心,口气不是疑问而是质问。

    “好,卖了!”李藤答应得干脆。

    龙少华的看向李藤的眼神大放光彩,激动难以掩饰。

    “喂,咱们是不是应该稍微矜持一下?虽然700万听起来是个好价钱。”我扭头问李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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