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注定大红大紫!踩人头上位-第2/3页





    帅哥之间都是天敌啊!

    一个掌柜立刻迎接了上来,道:“两位公子想要什么书,小店最近刚刚上了一本《鸳鸯梦》,那真正是婉转缠绵,无数公子小姐看得如痴如醉,定然不会让两位公子失望的。”

    又是《鸳鸯梦》,沈浪的眼睛和耳朵都要出茧子了。

    你还不如叫新鸳鸯蝴蝶梦呢。

    沈浪嘴角不屑一笑,这书名一看就知道是狗血文,骗无知少女的芳心和零花钱。

    不像我这本书,不但骗男人的钱,还要榨取某种生命精华。

    他的笑声刚刚一出,立刻受到了一股敌视的目光。

    那个英俊的锦衣公子目光射了过来,寒声道:“怎么?这位兄台觉得很可笑吗?”

    他容貌也算得上是非常英俊,但和沈浪比起来还是有差距。

    只不过不过这一身锦服缝金绣银,比沈浪还要华贵。

    人靠衣装马靠鞍,沈浪这身衣服被人比下去了。

    沈浪道:“阁下是?”

    “兰山祝文华。”青年公子道。

    祝文华?

    原来是你啊,老牌贵族之耻。

    你爹真是混蛋,主动把封地和兵权都献上去了,把我玄武伯爵府放在火上烤。

    只不过人家祝氏可不觉得自己是贵族之耻,得到国君的肯定和夸奖之后,人家正当红呢。

    而这位祝文华,便是兰山子爵府的第二子。

    “《鸳鸯梦》便是拙作,兄台有何指教?”祝文华又道。

    原来红透几十城的大才子,也是你。

    骗取无数少女芳心,眼泪,零花钱的人还是你啊。

    这祝文华名气很大,不但是许多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更是无数妹子的深闺梦中人。

    作为贵族之子,他并没有混吃等死,反而锐意进取,习文学武,仅仅十六岁就中了举人。

    在贵族圈内,他是一个叛逆,又是一个偶像。

    在平民眼中,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却忧国忧民之才子。

    不过明人不装暗逼,别人看不穿此人,沈浪还没有见到他本人,光听他的事情就将此人看透了。

    兰山子爵府在几年前乖乖交出了封地和兵权。

    他家的封地实在不多,仅仅只有一百多平方公里而已,至于私军更是只有不到三百人。

    这位祝文华又是子爵大人的第二个儿子,无法继承爵位的。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另寻出路,一边考科举,一边刷名望了。

    而且沈浪还知道,这位祝文华刷名望的一个大目标,便是怒江郡太守张翀之女张春华。

    这位张春华被誉为玄武城第一美人才女。

    这些排名都是炒出来的,关键这个女人的爹牛逼啊。

    谁都能够看出,一旦张翀搞定了玄武伯爵府,注定飞黄腾达,日后一定会入越国中枢,成为一代权臣。

    所以,这祝文华是一个心机男婊啊。

    沈浪看到他第一眼,内心就涌起了敌意,这是遇到同行了啊。

    他和沈浪二人都想要吃软饭。

    只不过沈浪是明明白白地吃,而这祝文华却要装腔作势地吃,如同一只孔雀一般,拼命地开屏,就是想要吸引张春华的目光。

    同行是冤家且不说,关键你祝文华一心想要做张翀的女婿,这不是背叛了自身的立场吗?

    你可是老牌贵族的子弟,竟然想要去投靠新政派?

    你这是扛着红qi反红qi啊。

    祝文华不知道沈浪之看了他一眼,就有如此多的内心戏。

    他甚至不知道沈浪是谁,但不知道为何,一见到对方就涌起敌意。

    没办法,沈浪实在太帅了。

    而且他是名扬十几城的大才子,还是贵族子弟,完全是目空一切眼高于项的,此时眼前这个不学无术的小白脸,竟然听到我的书名后耻笑我?

    你算什么东西?

    为何他还不知道沈浪是谁,就判定他不学无术呢?

    理由很简单。

    在朱文华看来,这个世界上比我有才华的人不是没有,但绝对没有我帅。比我帅的人也不是没有,但肯定不如我有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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