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那个女孩



    小吴果然是一名强大的发型师,在经过接发、修剪、染烫等手法之后,林少华的外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那双45度角网上冲的眉毛更是被修得秀气十足。

    ——额,看上去有点像那些当红的小鲜肉了呢。

    “要是能打上个水晶耳钉那就更加完美了!”美女洗头师傅在旁边建议。

    “不要啊!那太娘炮了!”叶小樱跟林少华齐齐伸出了尔康手。

    “呵呵呵……不打耳钉也可以啊,但其他地方总得有点改变吧?顶着这么一个发型,这么一张流行的帅脸,却配上这么土旧的运动衫,不是很不协调吗?”美女歪嘴一笑,说道:“我的建议是,既然头换了,那整体气质也应该改造一下才对。”

    ——有道理!

    叶小樱与林少华不禁陷入了沉思中。

    在将互厌神戒从小吴手中要回来了之后,他们俩人便结伴来到了市中心最繁华的大世界购物广场。

    两人在大门前停下了脚步。

    “你还有钱吗?”叶小樱开口。

    “你看我像是有钱吗?”

    两人沉默了一阵。

    “你的蚂蚁花呗分多少?”叶小樱抬起头望向林少华。

    “680分。”他自信地一笑。

    “行!”

    两人充满仪式感地伸手推开了那个玻璃大门,大声喊道:“大世界购物广场,我们来啦!”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他们两人走进了各家男装时尚服饰店,就像鬼子下山一般将每个店合适穿的衣服都尝试了个遍。

    林少华身高177,因为长期用脑缺乏运动,身材偏文弱,发型经过改造之后,更显娘炮,外形相当适合那些小受气质的服饰。虽然林少华自己本身只钟爱T恤牛仔裤,但是在导购与叶小樱的疲劳轰炸下,还是买了好些娘炮型的服饰。

    ——买吧买吧买吧,打死他都不会穿的!

    林少华在心里面暗暗发誓。

    此时此刻,他正在更衣室里面试穿着一套韩式的时尚西装。

    叶小樱说,每个男人的衣橱里面都应该有一套西装来以防不时之需,说不定以后有出席重要场合的时候。

    “譬如拿到了诺贝尔物理奖之类。”叶小樱说道。

    林少华觉得这句话相当有道理,于是便在导购小姐的强烈推荐之下选择了这件宝蓝色的韩式时尚西装。

    推开更衣室的门走了出去,他发现叶小樱表情一怔,似乎傻眼了。

    ——我靠,早就知道这种类型的衣服不适合自己的!

    他在心里面咆哮。

    “很难看,对吧?!”他无奈地站在镜子面前转了个身,苦笑道:“看来我果然是跟诺贝尔物理奖没有缘分的啊!”

    “你都在说什么呢!”叶小樱晃过神来,激动道:“你知道你现在看上去有多帅吗?”

    ——不知道。

    通过直男的视觉看自己,他的心中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笑。

    “如果100分是满分,你之前的形象是六十分的话,那么现在你的形象是150分好不好!只要努力一把,分分钟可以C位出道!”叶小樱兴奋地叫了起来。

    导购小姐在旁边也非常激动地点了点头。

    ——那么,刚刚叶小樱那傻眼的表情,是因为……被惊艳到了吗?

    她被这样的自己吸引到了?

    林少华心中莫名漏跳了一拍,为了掩饰心中的小波澜,他扭过头去站在全身镜面前细细地看着自己。

    ——叶小樱说他现在到了可以C位出道的颜值,这也太夸张了吧?

    “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东西。”他说道。

    “缺了什么?”叶小樱好奇地问道。

    他转身一笑,打趣道:“缺了个水晶耳钉。”

    而就正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店外面的一抹亮丽的倩影经过,透过店里面的落地玻璃,林少华将那个女孩的脸看得清清楚楚。

    像被雷劈中一般,他一下傻住了。

    ——竟是她?!

    他用力甩了甩头。

    ——不,不可能,杨蕊已经死了。这只是一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子而已。

    可是……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长得如此之像的人?

    头部一阵剧烈的发疼,记忆中的碎片如同被刮下来的鱼鳞一般带着血丝飘落……下一刻,林少华的身体终于控制不住自己,大步冲出了店外面,往那女孩的方向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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