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严惩造谣者-第2/3页
小弟自我介绍,“校长您好,我是凌峰科技法务处的王华律师,受赵总与周子瑜律师委托,专门来处理此次你们学校同学污蔑我们凌峰科技的相关事宜。”
好家伙。
事情一下上升到了学校与公司之间。
校长不得不客气,毕竟发生在自己地盘,吩咐教务主任倒了杯水,然后客气地说,“赵总,王律,这件事我们其实也有责任,但也在积极调查,刚才不也让安保主任陪着你们去固定证据了吗?再者说了,学校这么大,人数这么多,难免会混进来几个歪瓜裂枣。可归根结底,都算我们学校的教育有问题,不知道二位现在想怎么处理此事?”
证据已经很确凿了。
说完。
校长还愤怒地拍了拍桌子,大骂刘若晴是个败类。
真的也好,演戏也罢,总而言之,他必须要为学校的名誉负责到底。
赵青峰还是没说话。
王华律师在一旁补充说明,“校长,既然我是律师,那么就要从法律的角度和你讲明白这件事,现在刘若晴做出的恶事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她这是赤裸裸的造谣生事,根据刑法第139条第2款之决定,故意诽谤损害他人名誉权,可以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现在传闻已经铺天盖地,可见对赵甜甜同学的名誉权已经产生了极大的损害,所以我估计,如果上法庭,最少要三年起步。”
校长懵逼了。
倒不是照顾刘若晴,而是考虑了很多方面,“她错了判刑活该,但二位,她还是个孩子,不如给她个机会吧?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何况这种事发生在学校,深究起来,我们也有相应的责任。万一再闹的大了点,社会又怎么看待我们学校?如此一来,我这个校长恐怕也干不下去了...”
人都会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
赵青峰见火候差不多了,这才轻轻开口。
“校长,您多虑了。”
“如果我们要想走司法程序的话,没必要来这儿和你沟通,直接报警不就好了吗?”
“但老话说得好。”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刘若晴这一番操作,对我们公司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同时也给赵甜甜这个贫困可怜的女孩儿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所以我要求,在不经司法与刑事起诉的基础上,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
“第一。”
“让刘若晴在全校检讨,全网道歉。”
“第二。”
“要将事情的原委以文字与录像两种方式记录下来,文字不少于一万字,录像不少于二十分钟,给所有网友讲明白的同时还要痛斥其他互联网公司在未查明情况下就对赵甜甜进行污蔑的罪证,骂他们是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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