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君问归期未有期(三十四)



    有了春秋的老人家都喜欢讲古,作为极讨老人家喜爱的孙辈,对于这些个往事儿,灵璧早已滚瓜烂熟了。

    虽说从未见过这位无缘谋面的叔婆,可灵璧不知从甚的辰光起,心里头就住了这么一位皮包骨头的小姑娘。

    面目虽然看得不是十分清楚,可面黄肌瘦,同堂舅有些仿佛的眉眼嘴唇俱都灰淡,身上短了一大截的衣裳补丁叠着补丁,衣裳底下是常年青紫绿殷的伤痕……从来低着头,不敢看人的眼睛,嗓门很小,说话总是战战兢兢的,可无论怎的挨打都不哭不动……

    当然,话说回来,也不是没有恩养,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养小媳妇,只她年岁小罢了,知道的有限,还自来不曾听说过。

    倒是晓得就算有哪家的养小媳妇被婆婆虐待了,家里人或是乡里乡亲的,即便略动了恻隐之心,也少有吃饱了撑的肯上前干预的。

    毕竟自古惯俗如此,清官都难断家务事儿,何况还是从古至今就没能掰扯清楚的婆媳间的事儿。

    可灵璧恍惚还听说,就算当婆婆的打死个把养小媳妇,纵使有人瞧不过眼去,告到官府,按着律例,顶多也就判个杖一百,流两千里。

    而且还准收赎。

    所谓收赎,也就是说,原本该当杀头的人犯兴许只要略微花个一二三两银子,就能当做甚的事儿都没发生过一样,回家继续过她的太平日子去了,兴许还能再抱个养小媳妇回来,再过一把老封君的瘾。

    同主家打死个把下人的量刑又有多大区别?

    比照凡人减四等,死、流、徒、杖、笞,还不是一样的打上一顿板子就过去了。

    当然,这样的话儿灵璧只在心里头来回,谁都没说。

    人都去了,那些个往事儿还是由它随风而去罢,想来叔婆这会子也早已投胎了罢。

    上辈子吃了那么多的苦,这辈子当是能够投身在父母疼爱的家中了。

    可即便这样,灵璧对于养小媳妇表现出来的非常明确的不看好,还是叫端坐一旁,只是浅浅地笑的芙蓉长松了一口气。

    她认识的桑曼卿总算又回来了。

    灵璧也好,或者说桑家也罢,这些日子以来的行事做派简直倒退了十八里,她瞧着跟董家也没甚的两样了。

    分明清清楚楚摆在面前的事体,偏不肯撕开面子露出里子来掰扯清楚,就由着那些个烂事儿和成了稀泥,她是不晓得这一家子究竟怎的想的,反正全都堆在她的胸口了。

    既是灵璧开了口,那她也没甚的不好说的了,颔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曼卿妹妹说的是,养小媳妇的日子未必好过。”

    旁人家的那些个滥污事儿她是不晓得,可他们面前现成的例子,就说对过船埠头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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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户好了,煊煊赫赫的,这些年来说起来谁人不赞他怜老惜贫讲乡性,怕是都忘了他的养小媳妇就是被他明堂正道地贬成小妾的。

    不过这样的话儿,不该她说就是了。

    只她同太湖虽然说不着,这丫头也不知道怎的回事,或是独养女儿的缘故吧,这都多大的人儿了,她瞧着不但半点长进都没有,还越发的……也不能说是糊涂,只能说是越发的憨直了。

    可看在灵璧还算明白的份儿上,倒是不妨指点一二,背着太湖向她吐了一句掏心窝子的话儿:“曼卿妹妹,一样的伺候人,听人使唤,当牛做马。被陈大姑买去当丫鬟再不好,可好歹还能自顾自身挣一把,一旦空着两手走去人家当养小媳妇,怕是只能听天由命了……”

    被当做牛马货品似的提脚卖出去给人当丫鬟纵然叫她肉冷,可都十岁上下了,最是尴尬的年纪,却被送出去给人当养小媳妇,这就更叫她血冷了。

    退一万步说,但凡能使上丫鬟的人家,那必定不会是甚的寒门户,可连亲都结不上的人家,怎的也不可能是养人的天,这是真个把亲生骨肉往火坑里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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