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真不是魅魔
燕云城。
人声鼎沸的闹市街头上,秦淮蓬头垢面坐在一处不起眼的阴影角落里。
与刻意涂抹了泥土脏兮兮的脸庞不同,秦淮的眼睛十分明亮且灵性,清澈如山涧小鹿,此时乌黑的星眸正滴溜溜转动,扫视眼前来来往往的人流,意图寻找到一位合适的偷窃对象。
“再不想个办法偷个人,非得带着妹妹喝西北风不可……”
秦淮心中叹息两声。
身为来自21世纪的地球穿越者,如果不是实在生活所迫,秦淮绝对不会**鸣狗盗这类下九流的龌龊事。
但是没办法,他身无长技,除了偷东西还算厉害以外,其余什么本领都没有,最近一段时间全靠着小偷小摸,才勉强让自己和妹妹生活的好点。
其实,原本的秦淮连偷东西都不会,全是因为三个月前误服下一剂汤药,才导致他发生巨大变化。
那剂汤药是妹妹捡回来的,具体什么来路不清楚,总之秦淮一误服下后,内心便连续不断冒出各种奇妙感应。
我成了一个魅魔……
要去偷东西……
偷的东西越多,价值越大,我的偷窃本领就会越熟练,越厉害……这特么不是废话吗!
岂止是偷东西,我做什么事情不能熟能生巧?
等等……我成了一个魅魔又是什么鬼?!
秦淮当即意识到他误服的药剂非同一般,这个架空的古代王朝,似乎比他表面上认识的更要神秘。
除了心里会冒起各种奇妙感应以外,秦淮身体随之发生实质性变化,体现在他身法、手法变的十分灵巧,仿佛在给他完善当一个小偷的必备条件。
小偷的必备条件完善了,魅魔的必备条件自然也不能少,体现在秦淮变的更英俊帅气。
由于一直生存艰难的缘故,秦淮从小皮肤粗糙黝黑,气质偏向精悍,可自从误服下那碗药剂,他手上原本存在的茧,包括全身每一寸肌肤,统统在不知不觉间脱皮,蜕变的无比白皙光滑,抚摸起来的手感比剥皮的熟鸡蛋还要细嫩。
秦淮起初被这变化惊懵了,难以置信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种感觉,就好像突然从王宝强变成坤坤,脱胎换骨一般。
幸好后面妹妹抱着他安慰,说就算哥哥变的更帅气了,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喜欢哥哥。
先别管妹妹的安慰有没有毛病,总之皮肤外貌方面的变异,确实实打实的给秦淮带来益处,但身上另外多出的体香,就有点让秦淮头大如斗了。
那莫名其妙的体香,让秦淮现在流出的汗液,甚至是拉撒的排泄物……都变的芬芳馥郁!
如果只是单纯的很香,那倒还没什么,主要是这股香味附带魅惑效果,无论男女老幼,只要闻到秦淮的体香就会本能的被他吸引,最离谱的是有一次,秦淮晾晒的亵裤被风吹走,第二天看到整条街的狗为了抢那条亵裤,彼此撕咬的头破血流,险些将官府都给惊动。
….
那起事件令秦淮深感不妙,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有罪,况且他误服的魅魔药剂显然价值贵重,一旦被别人发现他的异常,他和妹妹恐怕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因此,秦淮平时出门不得不往脸上抹点灰土,把自己伪装成蓬头垢面,穿好几天不洗的臭馊衣服,以达到扮丑遮香的目的,根本不敢让外人闻到他的香气。
……
“老头子,瞅你眼生,以前没见过,第一次跑这边做生意吧!”
一道粗鲁的呼喝声宛如惊雷,在闹市街头炸开,一下子就吸引了秦淮的视线。
他循声扭过头,见一五大三粗的精壮男人,带领四名手下围住路边一座卖馕饼的摊贩。
摊贩老板是个满脸饱经风霜的老人,一遇到这种阵仗吓的都站不稳了,目光求助性看向周围来来往往的路人。
可那些路人显然不想惹麻烦,又或许是知道精壮男人来头不小,纷纷退避三舍,根本没有管闲事的意思。
“以前在东区卖馕,今天第一次来这边……”
“凡事都讲规矩,做生意卖馕也一样。”精壮男人恐吓道:
“你初来乍到,我教你第一个规矩,在西区摆摊,每个月必须给我五钱,保证你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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