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她说: 结婚? 3-第3/3页
最先拿着招租广告找上门的,不是水灵,是常毅。老太太一眼就看透了他。他不知道,他以为只有聪明的他能看透别人,别人轻易看不透他。他觉得,“老处女”这个头衔,足以解释老太太那些古怪的招租条件。
常毅自称“儒商”———他头一句的自我介绍,就让老太太反感。
老太太没表现出来。她说,因为我也在这里住,我与房客便等于同居,所以这房子不租男人只租女人,而且,她每周至少要在这里用餐十次,吃不到十次也按十次算钱。常毅忙解释,他正是替个女的来租房子。他说他离婚了,经常在外边跑生意,而女朋友年龄太小,让她单住他不放心,有这种与老人合住的房子他求之不得。说到这儿,他还有点不好意思。老太太说,必须年满十八岁,我得看身份证。常毅说那是肯定,过二十了。他又说,他女朋友不光一周要在这里吃十顿饭,甚至一周七天二十一顿,都在这儿吃。还希望你老别嫌烦呢。老太太有些意外。她不上班?常毅吭吭哧哧地说,她自学。老太太没多问,常毅也就没多说,没编水灵自学的科目。是的,常毅的女朋友就是水灵。
水灵搬来那天,背着水灵,常毅付老太太一年的房钱和伙食费时,又多塞五百。阿姨呀,水灵是外地人,年龄小不懂事,就靠你老多照应了;她要有啥要求,你别听她的都听我的。还有就是,不好意思,每周我会来陪她一宿半宿。你老放心,我绝对不会影响你老,我希望你老把我当儿子看。老太太看看手里多出来的五百元钱,又看看面前谦卑的“儿子”,有点为难。最后她更看重的是五百元钱。你来这里,每周不许超过二十四小时。她不满地说,把一节贪婪老太太耍小聪明的过场戏演得活灵活现。二十四小时的说法有些含糊,又甚为巧妙:每周常毅可以来几次呢?如果他一次来八小时,每周就可以过来三次,如果他一次来四小时,每周就可以过来六次,如果他一次来两小时,来半小时……做一次爱,半个小时不是不够。她故意把几乎无穷多的机会许给了常毅。
常毅没那么过分,或者他想过分,时间精力不允许。水灵在老太太家住两年,两年里,常毅出现的最高频率,是一周四次,每次最多待五小时,累计起来,比他二十四小时的来访期限少四小时。他来看水灵,时间不固定,上午下午晚上没准点儿,每次来很少超过三个小时。有时逢上休息日了,他也带水灵出去走走,下顿馆子或看场电影。那种时候不多。那种时候,来找水灵或送水灵回来,他把自己和水灵锁在北屋的时间更短,二十分钟吧,比半个小时时间还短。老太太有时偷听他们,了解他们做爱的细节。常毅走一遭他的快乐之旅平均耗时四分半钟,最长的一次七分钟左右。老太太有一只跑步用的计时秒表,厚重憨实,正方形,黑褐色,德国货。
水灵和老太太越处越融洽。融洽的标志包括两个,一是行为,一是言语。在行为上,她已像在自己家一样自由自在,到了夏天,洗完澡,光着屁股都敢走来走去。这有前提,前提是她感觉得出,老太太对她是宽容的奶奶娇纵孙女,她怎样做她都欢喜。在言语上,她则一点点地,解释说明了她的情况。她是吉林九台农村人,念完初中来沈阳打工,经同乡介绍,在家夜总会当三陪女———陪聊陪吃陪唱歌。她长得漂亮,男人都喜欢她,而她身边的男人女人,都觉得她不做妓女太可惜了。她也觉得可惜,妓女的收入让她眼红。她不想做妓女与人生观无关,与道德观无关,是害怕性病。正值她职业选择的关键时刻,常毅出现了,常毅是唯一反对她做妓女的人,对她工作在夜总会这种地方都表示反对。常毅比别人更喜欢她,给她高额小费,还为她三陪别的男人吃醋生气。他决定包养她。包养需要条件,条件是她得确系处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