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二更合一】-第7/8页



        但《武侠》杂志社毕竟体量大,八十年代的辉煌也为杂志社积累了大量的资金,可以让他们签约作者,签的就是千字多少,可这样一来,又有了一重隐患,很多作者在签了千字台同后,为了凑字数,开始无休止的拖沓,甚至出现了代笔现象。

        但这一点也是目前无法避免的,他们能做的,也只有从签作者,改到签作者的单本作品,且在合同中写明和销售量挂钩,达到多少销售量,千字稿费是多少,销售量如果下跌,稿费也会跟着下调。

        而《武侠》杂志社给江柠单本的千字着实不算低,千字一百二。

        这在新人里,着实是个天价。

        门卫大爷在一旁听着都听傻了,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啥玩意儿?千字多少?”

        他对千字什么的也不太懂,就听到千字一百二什么的了,他一个月工资也才一百块呢,这啥玩意儿就一百二了?一个月工资一百二?

        “哎,你等会儿!”他拦下王咏,并警惕地盯着他:“小同学,这怕不是个骗子吧?啥玩意儿就一百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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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卫大爷又问江柠:    “不用出去?只要寄稿子就成?”他看了眼杂志上的内容说:    “这不就跟你们写作文一样吗?"

        王咏用力点头:    “不用出去,江柠同学只需每周固定时间把写好的稿子,投入门口的大邮筒里,我们收到了,刊登了,就给她寄钱!”

        门卫大爷点点头:    “哦,懂了,不用出去就行,你们继续。”他又坐回到门卫室的小板凳上。

        王咏说:    “这是这本的价格,如果后续我们还合作,费用再谈。”

        江柠无异议,她将合同一字一句仔细看过后,又增加了几条,是针对其它版权的,除了在《武侠》上连载外,其余一切诸如出版版权、影视剧版权、电视剧版权等一系列衍生版权,全部归属于作者江柠本人。

        这个时候的人对版权还没有那么深的意识,王咏见不影响自家杂志的连载,自然无异议,连载作品火了后,再出版,对于杂志社来说,实在太正常不过了,不过王咏还是提出了,如果有出版商找来,    《武侠》杂志社可以优先代理江柠的出版版权。

        之后二人签订合同。

        签合同的时候王咏才又想起来,江柠还未满十四周岁,合同要和她的监护人签。他将情况和江柠说了后,只听江柠淡定地拿起笔签了名字:“放心吧,年龄够的。”这年头户籍、年龄混乱,她妈为了让她去打工,给她办的身份证上是十六岁。

        等一切签订完毕,王咏才向江柠问起,有没有存稿的事,在得知江柠在军训结束那天,已经寄过去四万字稿子,现在又累积了一万五千字,王咏可算是松了口气,又将杂志社的内部电话号码告诉了江柠,让她有事给他打电话:    “我在吴城还会再待几天,你有稿子可以先交给我,我发快件寄回杂志社。”他说:    “你每天写的稿子都可以来这里给我,我帮你转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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