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可怜的哥布林-第2/3页



    可是他不想说,也不敢说。

    因为这是一个对部落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情报,泄露这个情报,跟叛族无异。

    一旦被自己的部落知道,他自己不会死在人类手里,也会死在部落手里。

    到了第六天,天空阴云密布,电光闪烁。

    晴天林恩都不打算再入森林,雨天怕是更不会出行,而旺格一直被绑在野外,还要忍受冰雨的洗礼。

    没什么比这一天更糟糕了。

    他怎么没想到,这天的林恩会找到了自己。

    “今天,我们去萤火森林。”

    旺格差点以为他的耳朵听错了。

    “你来当我的向导。”

    ……

    与旺格相反,林恩的日子,过得倒是十分舒服惬意。

    有了火史莱姆,他再也不用在意燃料耗尽,每天都有舒服的热水澡可以洗。

    两只火史莱姆,一只放在了奥莉安娜的房间,一只则林恩自己享用,烧水、做饭、温暖房屋,都由它来完成。

    冰史莱姆冰箱的效果也很好,林恩专门用它做了三只蜂蜜冰棍,分给莉莉丝和奥莉安娜品尝。

    莉莉丝的表现,也意外地让林恩满意。

    她绝对是最称职的女仆,她太聪明了,无论什么东西,一教就会,每天都把旅店打理的很有条理。

    林恩教她的烹饪技巧,她全学会了,之后几乎每餐饭,除非要做新菜,都是由莉莉丝负责烹饪,林恩完全变成了甩手掌柜。

    剥削魔鬼,竟然是一件这么惬意的事情。

    旅店仍然没有生意,哪怕史莱姆旅店的饭菜做的再美味,“被诅咒的旅店”,这个名头一天不除,就没有客人会过来。

    好在上次捕捞的鱼够多,多余的鱼拿到集市去卖,卖的钱够林恩和奥莉安娜生活了。

    鱼在冰箱冷冻的保质期是5到7天,所以到第六天,林恩正好将仓库里的鱼全部清空,或自己食用,或者到市场上卖出。

    6天时间,林恩感觉自己的魔力有明显的进步。

    上一次进森林,他的魔力还只够他捕捉6只史莱姆,可现在,他同时御使史莱姆的数量上限变为了9只。

    9只史莱姆,如果全部用来制造炸药桶,再遇到12人的哥布林小队,他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他深深感受到了史莱姆的上限之高。

    魔物等级越低,御使的难度也就越小。

    想象一下,如果林恩的本命魔物是一只红龙,哪怕林恩成为龙骑士,都不可能再驯服第二只龙类。

    一是因为龙类寻找难度太大,二是因为驯服龙族所需要的魔力,远比驯服史莱姆要高的多。

    传闻神圣帝国的开国皇帝,同时驯服了200只飞龙,史上绝无仅有。

    林恩的实力虽然达不到这个程度,但驯服一万只史莱姆,还是可以预期的。

    想象一下,一万只火史莱姆桶同时爆炸,这无异于现代化的热武器战争,林恩一个人,就相当于一个军队。

    火史莱姆炸药桶威力绝伦,上次讨伐哥布林小队已经奥莉安娜已经见识过了,但只有林恩知道,火史莱姆炸药桶有一个致命的缺点,爆炸的威力也远没有达到林恩的预期。

    林恩决定对史莱姆桶进行改进,旅店内唯二的炸药桶,被他当做了实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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