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母慈子孝-第2/2页
回到翠微山,心里总是别扭的很,越想越不舒服。一条生命的离去,让我总是觉得该做点什么。也许江母也没想挽回什么,只是想告诉所有人,她的儿子没有偷东西。钱是捡来的。一个母亲用生命只是想着给儿子一个公道而已。如果把这笔钱交回去,能不能改变什么?唯一的变数就是手镯已经融了。虽然我现在全部身家只有50多两,拿不出来这笔钱。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我先去城里找到了广济堂的何老板。表示愿意用银子换回融了的黄金。何老板怪异的望了我一眼。问我换来做什么?我把想法说了后,也许是何老板想到江母的事,没怎么考虑就直接同意了。当我说到银子不够只有五十两,其余的把翠微山房契用于抵押时。何老板也只是摆了摆手说到,房契抵押就算了,以后有了在给银子就行。
拿到金子后,我下一步想的是找到吴小明把金子还他。让他去县衙撤案。只是这次就没有那么顺利了。我来到吴府外通报后,吴小明也出来见了我。只是当我说明来意后,吴小明直接拂袖而去。我不甘心,后面两天一直缠着他。他在家,我就在外面等。他一出门,我就跟上。书院、酒楼、大街。他去哪儿,我就跟到哪儿。一有空闲就上去劝说。
许是我缠的烦了,今天早上吴小明一出门就找到我。直接让我跟他到吴府在说,我也是艺高人胆大,直接跟着他进了吴府。吴小明把我带到一个小院子后,直接在院子里的石桌前坐下,也示意我一起做下。
当我坐下后,吴小明才说到,他们家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虽然对于江母的死感到很抱歉,但现在人死都死了,也不可能挽回。他们家是不可能去县衙撤案的。如果他们去撤案了,本来事情都差不多慢慢的冷静下来了,又会平添波折。相当于又去添了一把火。
其次如果他们家去撤案,就会至周县令于不利。现在外面说的主要是吴家逼死了江母,虽然也有说周县令的,但毕竟大头还是吴家担着的。如果撤案,逼死江母的责任就全给到了周县令。吴家毕竟家业都在江城,生意也半数在江城。是不可能这么做的。吴小明言辞凿凿的说到,希望我可以理解。如果实在想翻案,就去想其他办法,吴家是不可能站出来的,我一直缠着他也没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