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闪击



说干就干。

   自认不是酒囊饭袋的万丹部之王塔河多娄,派出连续十批侦骑,终于确认消息是真的。

   护送的人马,也就六百人。

   确认了,三十架裹得严严实实的大牛车,三百粟末武士,三百营州大营的隋军。

   没有什么特别,但看那车痕及牛的样子,那车中肯定是金银铜无疑,而那比较轻的牛车里,闻着气味也肯定是珍贵的香料和奇药宝货。

   这样一桩买卖,在自己干过的活儿中算不得大,当然也算不得小,如果没有隋军跟随,这也就是一桩很寻常的打食之旅。

   本来,自己是要亲自主持这个事情,可是那个低贱的新罗人,满口吹嘘自己的卫队如何强大,愿意替大王走这一趟。

   只要再给他一千名契丹勇士,他就能全部将财宝带回来。

   而他的条件只有一个,带走那个新罗的女人,因为那是新罗王的亲戚。

   理由倒是说得过去。

   并且,这家伙和自己家族做生意,都快十年了,也算可靠。

   但是,哼哼,吃到自己嘴里的美色,怎么能吐出,那新罗女人娇滴滴的甚是可人。

   这个无名之辈,不嘚瑟,就给他留个性命。

   如果事成之后,还想着自己的女人,那就让他和死人谷中的老乡们汇合去吧!

   这新罗人,的确能干。

   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用一千人击溃护送货物的卫队,安安全全地将那装满铜锭和财宝的大车带了回来。

   更绝的是,他还将这批财物的去向痕迹,引向了远在西边的吐六于部。

   那,是自己的死敌。

   这些财物,连同那些参与过杀人越货的人,现在还不能多见人。

   于是,塔河多娄就将他们打发到万丹部的秋季草场——伏虎林,避避风声。

   新罗人,却带着他的人,去了别的部落继续他的生意。

   疲劳的塔河多娄,想着心事,骑着自己的战马,跑到一处朝阳的小草坡上。

   他将马缰一甩,马儿就自个儿跑远了。

   自己的卫队,也远远的散开,分布在四周警戒。

   塔河多娄,抽出腰间的精致酒囊,拔开软木塞,一股中原人的烈酒香味扑面而来。

   “这酒囊、这软木塞、这老酒,都是粟末人的生意,听说他们那个比自己还小一岁的家伙,也当上了族长。”

   “对了,他叫什么阿布契郎,说是徒泰山神之子,真会吹牛!”

   “不过,这家伙运气真好,他爹好,他们家亲戚好,他的那个高句丽未婚妻更好……”

   “唉,日他娘,怎么好的都是别人家的,呸!”

   “我什么时候能当上我们契丹人的王啊?那时候,我要把那阿布契郎的全部,都夺过来,特别是他的那些小娘们……”

   “哈哈哈……”

   浮想连翩的塔河多娄,美美地想着,美美地滋溜一大口烈酒。

   一线火流,顺着喉咙一直钻进身体的深处。

   “舒坦!”

   晕乎乎的塔河多娄,直挺挺的躺倒在厚墩墩、软绵绵、暖烘烘的牧宿(苜蓿)丛里,顺着斜坡看着天空、草场、马儿、毡包……

   草原上,笼罩着墨绿色的寂静。

   天空中,洁白的云朵如同沐浴过牛乳。

   草浪起伏,牛群、马群、羊群隐现其间。

   一些双峰骆驼,在远远的地平线上自在地徘徊,那还是从突厥商人手中得到的战利品。

   三叠瀑清凉的湿气,伴随着轰鸣,拂过塔河多娄年轻傲娇的脸庞。

   东热拉窝,真是一块迷死人的地方。

   这里的水,美!清冽香甜,干净。

   这里的土,肥!黑黝黝的,旺生。

   塔河多娄,醉倒在一副安宁样子的东热拉窝大草原,做着自己坐拥天下草场、醉卧缤纷美女的梦。

   在梦中,他笑得比清醒地时候开心多了!

   远远的草甸缓丘后面,传来大草原上一首首古老的牧歌。

   “……驱羊入谷,白羊在前。老女不嫁,蹋地唤天……”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跋黄尘下,然后别雌雄……”

   没有冲锋陷阵的呐喊,只有一支支利箭的呼啸。

   刀剑的乌光,伴随着马蹄声,在东热拉窝的所有营地里穿梭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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