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一段有些坎坷的路-第3/4页



    面对李玮的嘲笑,裴半好像总算是缓过神来,低声叨咕了一句什么,便冲着钱谦笑了一下就从这离开了。

    此时学生们都在朝着训练室的方向走,在路上发生了这种事,当然会被很多人目击到。

    经过上节课很多人记住了这个裴半,现在发生了这种事虽然学校内动用能力压人确实不对,但刚刚裴半好像被吓傻了的反应也让同学们为他贴上了“懦弱”的标签。

    王胖子看着裴半离开也追了上去。

    “喂,你应该不是被吓傻了吧?我刚刚听到你说‘可惜,没找到’,是什么意思?你果然隐藏了什么吧?”

    裴半当然隐藏了很多,多到什么样呢?大概是‘我这个作者目前都没想好’的程度。

    裴半刚才感受到了关注。

    “我有保有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调查的权利。”

    这个能力是一个分水岭。裴半在得到这个能力是基本没被监禁多久。后来经他的研究得出结论是,这本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裴半发现如果他用他自己能力要求获得本就记载于法律的权利时,所付出的代价会非常小。

    这是一个法治发展十分健全的星球,而裴半所在的炎夏更是一个十分强调“依法治国”的国家,个人信息作为**保护的重中之重,在千年前就被记载于法律之中。

    裴半直接把法律的保护变为了能力的保护,收益结果更加直接,这便是他要付出额外代价的原因。例如上述的保护个人**这项,裴半直接利用了这一权利杜绝了“能力探测”对其生效。

    想来法律的制定者们在制定这一规则时一定没想到之后会有能力者这种事情,也不会想到有人用能力借用他们制定的东西来“反侦察”。

    就像如果世界上第一辆机动车在被制造并上路的第一天撞了人,当时的法律一定没有条款规定“机动车”肇事该如何处理。那时的法官只能通过类似的人身损害相关法律来处理这件事,并在之后制定相关的立法。

    这个被称为法律的滞后性。这种滞后性是从法的诞生之日起就有的,从上面的例子来说,社会发展越快这种滞后性体现便越明显。

    那一定会有人担心发生了“法律里没有”的事情怎么办。其实一个稳定的法律架构是会尽可能规避这种事情的,例如上面的例子,机动车没有,但是人身损害的侵权却有章可循啊。

    扯远了。

    裴半确实发现有人触动了他保护自身信息的禁制,他认为这次事件是有人在激他出手。

    于是裴半继续推理并认为这个人大概只有在被侦测者出手时才能准确侦查到其能力,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提前制定了计划并需要在现场实时观察动向。

    于是裴半开始反观察其当场的当事人,怎奈当时人流攒动实在是有太多人需要观察,裴半才变成了当时的“呆滞状”。

    但是裴半发现外围的人里面好像并没有“挂相”的侦查者,那么他推论想要侦查他的大概就是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钱谦。

    “胖子,关于这个钱谦,你知道点什么?”

    “我去你终于说话了,我以为你让人揍自闭了。没事,能力的差距只要你努力……”

    “胖子,我没事。我需要知道他的信息,我总觉得来者不善。”裴半打断了王胖子的话。

    “好吧,他家里是个做建材生意的,搞得还挺大。他的能力被评为祭级,代价不明,但这个小子的能力是真的变态。一句话讲就是,他是万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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