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美容院长-第2/3页



   陈方明对庄文燕说,他和吴慧娟不能离婚。一个是,如果他们离婚,他的财产,要分给吴慧娟一半,这是他不愿意做的事情。还有就是,回到化州老家,他无法和老母亲交代。当初,他娶吴慧娟的时候,自己的家庭条件太差,吴慧娟的家里人都不同意吴慧娟嫁给他。可是,吴慧娟喜欢他,觉得陈方明这个人有上进心,这样的人,早晚会发达起来的。还有就是,他母亲和吴慧娟的婆媳关系非常好,当然,也是吴慧娟对陈方明的母亲好。陈方明的母亲多次对他说,当初,咱们娶慧娟的时候,家里是个什么条件,你心里清清楚楚的。慧娟愿意嫁给你,是觉得你行,还有就是你对她好。我不管你的生意做多大,都不能忘本,你不管成为啥样的人,都不能和慧娟离婚。陈方明是个大孝子,对于母亲的话,他不能不听。

   所以,不管他在外面怎么乱来,能够同时和四个小女孩撕扯不清,他也不敢和吴慧娟离婚。何况,吴慧娟一心一意为了他们的家庭操劳,为工厂、酒吧、歌厅、美容院操劳,不遗余力,劳苦功高。如果没有吴慧娟,仅凭他陈方明一个人,是不可能把生意做这么大、做这么红火的。这一点,陈方明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后来,庄文燕对陈方明说,那就不如把酒吧开在北林。

   陈方明问她:“北林在哪里啊?”

   庄文燕说:“北林是管我们万福县的地方。”庄文燕想起来,五年前她第一次路过北林,路过省城的时候,她发现,北林虽然远远赶不上省城那么大、那么繁华,但是比他们那个万福县城,可大多了。而且,北林距离庄文燕的老家万福县赵沟乡常庄村,也比省城近一半还多。

   陈方明在地图上查找到北林以后,发现,这也是一个二百多万人口的中等规模的地级城市。市区人口五六十万,养活一个酒吧,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陈方明看庄文燕实在不愿意去省城,也只好同意把酒吧开在北林。反正,只要庄文燕离开广州远远的就行。吴慧娟只知道庄文燕被撵走,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更不可能知道她会和陈方明藕断丝连。她吴慧娟也万万不会想到,陈方明会给庄文燕投资,两个人合伙开店。如果吴慧娟知道真相,她肯定会气急败坏地过来把庄文燕的店给砸了,并和陈方明闹个地覆天翻不可。

   接下来,陈方明又和庄文燕再商量一下酒吧的员工问题。开酒吧,庄文燕一个人肯定不行。

   庄文燕说,“要不,让倩倩过来帮帮我吧。倩倩一开始就在金星酒吧做前台接待,她对于酒吧的业务,非常熟练。”庄文燕没有说的还有,就是倩倩在和陈方明好的时候,还做小姐,她一直在偷偷摸摸地接客。这个事情,陈方明知道,店里的其他人也知道。倩倩就是要挣钱,只要能够挣钱,什么她都不在乎。庄文燕想的是,如果酒吧将来需要小姐,倩倩是可以帮助管理的。

   “不行。”陈方明断然拒绝了庄文燕的这个要求。他说:“咱们两个现在和以后的关系,包括开酒吧的事情,不能给任何人说。不然,那事就大了。开酒吧这个事情,要绝对保密,只有咱两个知道,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知道。”

   陈方明进一步给庄文燕解释:你和倩倩、卢桂玲、常福影四个人,都是被吴慧娟开除的,虽然没有大张旗鼓地公开宣布原因,但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你们四个人被开除,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虽然这都怨我,但你们几个,在吴慧娟和工厂,还有几个店那里,名声都受到了影响。所以,他们那里的人,谁也不愿意和倩倩有联系。就是正常离职的员工,除了关系特别好的个别人之外,大部分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单位以后,就和单位没有了什么关系。何况,陈方明也和倩倩断绝了关系。倩倩自从被吴慧娟撵走,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

   庄文燕想想,也是这样。看来,陈方明这里,就没有人可以去北林帮她开店了。

   但是,开酒吧这样的事情,庄文燕一个人,肯定不行,她还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小女孩,至少要有一个帮手。

   陈方明问庄文燕:“你想想,在你们家里,有没有什么人可以帮你?不管是家人,还是亲戚,朋友,还是同学,只要你们原来认识就行。现在,只要有一个人能帮助你,就能够把酒吧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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