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败之地-第2/3页
那男子单膝跪地,“侯爷,那汉帝——”
话未说完,唐侯皱眉打断,纠正道,“要喊陛下。”
黑甲男子当即告罪,“是,陛下前日将窦演召唤,重新任用少主。”
闻言,唐侯点了点头,而后嘴角微勾,露出了一抹笑意。
“倒是可惜。陛下终究为名声所累,错过了诛灭我族的唯一机会。”
他的语气相当平淡,像是一汪终年不动的湖水,仿佛事不关己般。
闻言,黑甲男子的心里忌惮更甚。
要知道,唐侯若输了,搭上的将是唐侯一脉男女老少的性命,那可是大秦最后的希望了。
纵观古今,这般漠视生死之人,或是智珠在握,或是慷慨赴死。
在黑甲男子看来,唐侯当属后者。
这时,唐侯温和的声音传来。
“下去吧。”
“喏。”
……
长安城,杏花楼
作为全城最大的酒楼,杏花楼从来不缺酒客。
掌柜的自认见多识广,天南地北的客官他都见过,可带着龟和马饮酒的,他还是第一次撞见。
杏花楼前,一名俊美得不像话的青年渐渐走远,背着龟牵着马。
马背上有十余个酒坛子,随着白马踏行,路途颠簸,但酒却是又平又稳,全然没有掉下的迹象。
掌柜的最后看了一眼,嘀咕道,“怪人。”
随即,他掂量着手里的银子,笑开了花,“不过出手是真大方。”
……
长安城墙下,除却城门,这是全城人烟最少的地方。
李常笑在这停住,白马半跪身子,李常笑于是靠在它身上。
他先从怀里取出一小个陶罐,是新制的“药粮”,递给白马。
白马发亮,痛快地甩了一下蹄子,开心极了。
李常笑揭开坛子,自言自语道。
“可不能影响市容,要当个有素质的人。”
“这杏花楼的乾酒,连汉帝喝了都称叹。我倒要尝尝,究竟是何等绝色!”
揭子破开,一股浓烈的酒气入鼻。
李常笑轻轻扇了一下,很快惊讶了起来,竟是白酒。
要知道,他之所以自己酿酒,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这时代的白酒寡淡似水,让人意犹未尽。
确认了品类,他心中的期待更甚。
而后,整个人抱起坛子猛地咂了一口,白酒入嘴,醇香馥郁,余味悠长,像是夏日戴着墨镜在海滩晒太阳。
很快,酒液顺着喉道,沁入肺腑,一股暖洋洋的气流在体内扩散,令人觉得豁然舒畅,累日的疲惫一扫而空。
“好酒!”
李常笑不由赞叹。
这时,天空忽然暗沉,紧接着一道惊雷炸开。
豆子大小的雨水哗哗落下。
水滴落在棚顶,发出了清脆的声音,很快撞到地上。
李常笑取出随身的蓑衣,还有自己编织的大伞。
他将伞撑开,而后插到地上,很快在竖起了一处庇护之地。
待一切完毕,白龟这讨人嫌的小子凑近身,用它湿漉漉的身子蹭李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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