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评议人物——何妥-第4/4页
何妥出任龙州刺史。当时,常常有一些背着书箱四处求学的人,何妥都亲自给他们讲学,他写了《刺史箴》,雕刻在州门外,任刺史三年后,因病请求还京,隋文帝有诏同意。隋文帝让苏夔在太常寺任职,参与商定钟律,苏夔提出了一些建议,朝中官员大都赞同,惟有何妥不赞同,常常揭苏夔的短处。隋文帝让朝中官员再议,朝臣大都反对何妥,何妥又上密奏给隋文帝,指陈得失,大抵说的是时政得失,并指责当时的朋党。于是,苏威和吏部尚书卢恺、侍郎薛道衡等都因此获罪。后被任命为伊州刺史,何妥没去上任。不久,又被授为国子祭酒。死于任上。谥号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