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第一次团建-第2/3页



    颜季明不由微怔。

    大唐律法在那摆着,但在常山郡内,颜季明本身又多添了几条律法,让各处施行下去。

    在他治下,贪污算重罪。

    因为颜季明并不仅仅是压榨那些官吏,而是在跟幕僚商量过后,制定出了一套还说得过去的奖惩办法。

    官吏的俸禄也提升了一截,至少大部分人都能凭着俸禄养家糊口,表现优异的人,由太守府考察过后,便可以晋升。

    一个普通小吏,哪怕能力有限,只要老老实实做事,该给你的,半点都不会少。

    但这个过程中,颜季明实际上是默许存在部分贪污受贿之类现象的。

    人无完人,清廉的人未必能做好事,做好事的人未必就足够清廉。

    两者兼具的人,才是世上少有。

    若是李利用因为贪污的罪名被办了,只能证明他在这方面做的实在是有些过分了。

    颜季明沉默片刻,再开口时岔开了话题,开始说其他事。

    谈了一阵子,颜季明看曹得意实在忙碌,便告辞离去了。

    随着房间的门关上,曹得意的笔顿住了,再也写不出更多字来。

    良久后,他轻轻叹息一声。

    “李先生来了。”

    “什么事?”

    “常山郡盐铁专营的事,已经办的差不多了。”

    李萼伸了个懒腰,道:

    “我得休息几天。”

    “行啊。”

    颜季明对于能做事的人一向极好说话,他想了想,忽然道:“要不然,今晚我做东,再喊几个人一起,你们彼此认识一下。”

    “彼此认识?”

    李萼神情微微一动,听出了颜季明的言外之意。

    颜季明的心思,

    他有所猜测。

    这个年轻太守,脑后长着反骨呢。

    所以,自己要跟吗?

    “好啊。”

    李萼眼里露出一丝笑意。

    “你别那么笑,不过是几个认识的人,彼此...聚一聚,喝个酒。”

    青楼,

    原指用清漆涂饰的豪华别致的楼房,有时也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

    而这个词在唐朝开始变味儿了。

    后世多传清倌人一词,即指那些在青楼楚馆之地卖艺不卖身的女子。

    但身为歌妓,身份已经下贱,若是客人位高权重,她们又哪来拒绝的机会。

    而玄宗一朝,设教坊、梨园,蓄养艺人妓子过万。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就连常山境内,其实也有类似的存在。

    上到营妓、官妓,下到民间的暗娼,其实早就有了。

    颜季明曾想禁止此类行当,尽可能地让治下百姓活的体面些,但很快就发现,以他现在的能力根本就做不到。

    或许等烧瓷场之类的作坊大规模开办起来后,这些可怜女子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去处。

    他现在能做的,就是在军中禁止营妓存在,那些原有的营妓官妓,询问其意愿,发放钱粮,任凭去留。

    选择留下的那些女子,则是全部充入官中作为官妓,提高平日里的待遇,同时也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卖艺不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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