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确定政制-第3/3页
崇祯在逐渐把权力放手给内阁和其他官员,不过这些官员之间也难免有意见分歧,有些是琐碎小事,有些则是涉及时间比较长的大方向措施。如果是大事处理方式不一致,经过最高会议不能统一,就干脆分成两派。多数意见一派组成内阁和各部官员执行,少数意见的另一派分流掺杂进入都察院各级监察机构监督、并且搜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但是不能阻挠破坏,否则免职。
不过事先要确立标准,五年一届,执行过程中产生什么的结果、取得多大成果算是成功,反之则为失败,必须承认意见错误,由另一派再执行他们的办法。用执行后效果的硬指标来判断是非成败,以避免文字游戏一直坚持错误执行下去,造成大的损失。如果意见一致了就取消派别,这个思路是以对事情的处理方法分派,也可以随时分合,而不需要以政治立场预设党派,任何事情都事先形成对立,到现在已经经过了一次换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