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时代与选择-第2/3页



    平幼收起长棍,笑眯眯地看着似懂非懂的杨龙。

    其实后者用不用戟不重要,长柄武器都是适合他的选择。之所以他说的是戟,主要在于他会的是戟而非其他,若他是枪道宗师,他自然会推荐杨龙学枪。

    而这边杨龙还在沉思自己未来的路时,冯龙观和薛诗琪都已经挑好了武器。前者早就和师父说过,拿了把长柄攻坚锤。

    饶是平幼自诩活着的武器大师,却也不懂这现代的锤子到底该怎么用。古代是有用锤作为武器的武将,可不管是演义里的擂鼓瓮金锤还是真实的武器锤,都和自己徒弟心心念念的差别极大。光是那两手握柄,就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

    而薛诗琪更是目标明确,她挑了把枪。并非哪吒三太子那类的红缨枪,而是口径接近11mm,射程2000米以上的战术狙击步枪。

    不得不说,当平幼看到这两位手里的东西时,他一度怀疑自己看错了。好在还有杨龙是实打实的大侠苗子,挑了把最重的制式方天画戟先练手。

    可如此一来,三个人的武学指导就变成了杨龙一个人的私教。平幼是无所谓的,薛诗琪可以让她去和普通成员一起训练枪械,冯龙观可以让他去工地上观摩锤子的用法。就是苦了杨龙,三个小时高强度的练习,让他结束后直接倒在了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那虽是制式的方天画戟,却也是给进化者用的特制版,最轻的也有几十斤。偏偏平幼说要重走力压一切的霸道,选的还是最重的两百斤的那款。

    刚才时杨龙还嫌轻,可他一招一式按着平幼教的练习时,他才逐渐感受到了金属的力量。到最后,他更是觉得手上握着的不是方天画戟,而是一座山。

    一旁的平幼看在眼里,心中也是在思考。

    他有考虑过自己到底要教些什么。因为不管是多么精妙的戟法,创立之初都不会以巨兽作为假想敌。例如步法,这就是典型的为了应对人类而研究出来的技巧。可猎杀小队面对的终究是以异种为主的敌人,倾囊而授不仅不大方,反而会拖延整体学习的时间,去除繁杂,保留更有用的部分,无疑才是正确的。

    最终考虑的结果是精简,平幼几乎省略了一大半的招式动作,步法更是提都不提。

    基础动作里,刺,砸,扫,平幼进攻上只教了这三个动作。而相应的,防守上也是格,当,别三个动作。

    这一个下午,杨龙脚都没有挪地,光是一个刺,就不止500遍。

    “平队,我有一个问题。”

    躺在地上的杨龙望着墙,突然问道。

    “说。”

    “明明异种具有的生物装甲那么厚,我们却还是要学习冷兵器,像薛诗琪那样,直接拿个狙击枪,都比我这有用吧?”

    平幼笑了,他听冯龙观说杨龙缺乏异变方面的知识,只是凭一腔热血当的猎杀小队。现在看来,好像真的如此。

    “在我回答你之前,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当初和李程前说要当个自由调查员,最后又来了这里呢?”

    “因为他强。”杨龙不假思索的回答到,“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能向他学习,变得和他一样强。如果我不加入猎杀小队,我见到他的机会很少,所以我来了。”

    平幼看着杨龙的眼睛,他能从这个人身上感受到一种独特的东西,一种许久不曾见过的东西。

    现代社会纷纷扰扰,诱惑和尔虞我诈改变了人们的心境。人们变得圆滑,变得物质,变得浮躁,也变更加适合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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