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李茉之死-第4/4页



    现场并未发现有避孕套或耿乐带有手套的痕迹。如果有避孕套,耿乐生殖器上为何有被害人体液?如果说这些体液可能是手触摸沾上去的,耿乐手上并未检出受害人体液痕迹。而且,两个人是同时触电昏迷或死亡的,避孕套去哪了?

    同时警方根据受害人体征,怀疑受害人有窒息死亡可能,但受害人脖子上没有被扼痕迹。经询问受害人家人确认受害人患有重感冒,也找到了受害人服用的感冒药,有可能受害人在触电之前就窒息昏迷,甚至死亡。但是受害人家属拒绝解剖尸体,无法给出明确结论。

    警方的取证还是很细致的。但是,诸多证据的指向并不一致,无法构成完整的证据链。

    但是,更多人认为,有那些主要证据就足够了。被害人被强奸致死,而耿乐被发现正在受害人身上,且耿乐生殖器上沾有受害人体液,受害人嘴上的胶带上印有耿乐的指纹。而且现场并无第三人痕迹。这就是直接的铁证。其他都是细枝末节问题。

    于是,消息也很快在社会上传开。女方被迷幻后被强奸致死,而耿乐就是那个强奸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