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7章 嫌疑-第3/3页





        其中一条,也是最为致命的一条,军器局查到了刺客使用武器的来源,出自徐明武名下的军火公司。

        数月前,徐明武在南钦璃的游说下,接了一个大宗军火单子,为此还成立了一个军火公司,并找了兵部和军器局开了经营许可证。

        此后,徐明武的军火公司从几家民营军器局购买了大量的军火,用于这宗国际贸易单子,而刺客使用的火器就来源于此。

        与朝廷经营的军器局相同,大明国内的民营军器局,都需要在武器上刻印工匠名字的编码,均需要向军器部统一报备。

        因此,军器部一查就查到了徐明武身上。

        更重要的是,暹罗方面陆续送来的一些证据,其中一项,暹罗国从刺客的临时落脚的住所,发现了大量龙元纸币,数目在一万银圆。

        而这些龙元上的编号来源,则是从大明明商银行流出,刑部经过调查银行的支取记录,发现这些龙元正是徐明武名下商铺取出的......

        这一重要证据,直接成了徐明武买凶刺杀暹罗王子的铁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