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约翰



杰西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禁猜测起自己的年龄?

八岁?九岁?差不多就这个年纪。

他已踏遍了整个黑木镇。说是这么说这镇子其实本就不算大,一共也就住着一百多人。虽然地方小,但吃的用的总还算是齐全。家家户户都互相认识,邻里之间也少有冲突,只显得查尔斯这个镇长有些多余。

但杰西蒙很清楚,事实并非如此。作为镇长,父亲的职责从来不是管理镇民,而是协助吸血鬼每周收取镇民的血税。

到了晚上,一群蝙蝠会来到劳伦斯家,查尔斯会与蝙蝠一起在镇中巡视。此时家家户户的窗外会摆着与人数相等的木碗,碗中则盛着刚流出的鲜血。

镇长确认过后,蝙蝠便会将碗抬走。如果出了什么差错,则同样由他与镇民沟通。

这从来不是什么轻松的活。但经过这些日子的观察,杰西蒙发现父亲和镇民的关系倒还算是融洽。

熟悉了镇子里的一切,杰西蒙便很少再出门了。他对镇外有所好奇,但离开镇子并不是件易事。

离镇需要镇长的许可,要是出了问题,责任也得是镇长来背。更何况吸血鬼的辖区之外,总有野兽和怪物四处游荡,没人会闲得无聊在野地里瞎跑。

回到座位上,杰西蒙拿起裁纸刀,轻轻划破了自己的拇指。刺痛过后,一滴血从伤口中渗出。

他在心中暗数:一,二,三。

三秒过后,那滴血竟被吸回了伤口中,伤口即刻愈合,没留下任何痕迹。

惊人的自愈能力。他不禁笑出了声,他就知道老天不会亏待自己,怎么可能会有人白板穿越呢?

“美狄亚。”他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他曾是李维,他不知道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理由,但此刻他又有了探索真相的决心。

下一步是点燃火花,成为一名旅者。什么?概率亿分之一?笑死,我可是天选之子。不过也确实不能眼高手低,还是应该脚踏实地,比如测试一下这愈合能力的极限。

杰西蒙看向刚才便放在一旁的《恩典》,这是游戏里就存在的书。

这本书由护教军祭司编写,旨在指导人类借助信仰疗愈伤口,说白了就是神圣魔法的初级典籍。对人类是疗愈,换个思路就可用于对抗不死生物,因而在吸血鬼辖区这无疑是一本**。

这还是他在宅子里跑上跑下时无意中发现的,想不到镇长家中竟藏着这种东西,必须得谨慎对待。

他将书藏到一个隐秘位置,打算日后再细细研读。毕竟想实验愈合能力,那自己就要有治愈伤口的本事。等砍了胳膊才发现长不回来,那也太尴尬了。

“杰西蒙?又在看书?”

“爸,我马上去练剑!”

“好,我等你!”

习武是镇长家的特权。考虑到这点,能生在镇长的家中也算是好运。

魔法固然重要,强健的体魄也是生存的关键。回想起自己加入护教军的梦想,杰西蒙站起身,快步跑向了院子。

——

乒!

刀剑铿锵响彻整个院子。

对打的两人一个是头发渐疏的中年人,另一个则是英气逼人的青年。

那青年还在长个儿,身高却不比中年人矮上多少。他身材瘦削却极为结实,足以看出伴他长大的不是奶油和玩具,而是剑和汗水。

长剑厉声破空,年轻人率先出手。

中年人当即举剑格挡,

他防住了劈砍,避开了直刺,看穿对手的动作后便翻转手腕同时出剑。青年眼看不妙,当即偏转剑身,费力地格开了这一击。见自己连出数招都没有占到便宜,他转而跳到一旁,猫儿似的绕起了圈。

“别介意,年轻人,爹打儿子实属正常。”查尔斯笑着嘲讽,心理攻势自然也是战斗的一环。

杰西蒙也不甘示弱,马上讥讽到:“放心吧,老头子,我这就打你的脸。”

如今的他以颇有男子气概,在歌赛克也是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了。但杰西蒙即无意结交朋友,也对镇上的姑娘毫无兴趣。他终日窝在自己的房间,让查尔斯很是发愁。

“等你输了之后,你爹带你去考文斯家坐坐怎么样?”查尔斯调整架势,让剑尖始终对准移动中的杰西蒙,“他们家三个姑娘等着嫁人,指不定哪个就跟你对上眼了。”

“得了吧,谁说你就一定能赢!”

杰西蒙大跨一步,迅疾的挥出一剑。查尔斯敏锐地察觉到儿子的佯攻,将计就计假意格挡。等儿子从另一个角度挥剑而来,他只翻转手腕以剑格相迎。按道理他本能就此结束这场比试,但想来总该是放放水,因此他没有立刻还击,任由儿子拉开距离调整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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