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何谓1见钟情?
题记:他们应当死去,最好在结婚的那一刻就死去,火灾,地震,谋杀,一切能让他们一起死去的事故都可以,起码在葬礼上,还能让我觉得这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
爱情,一种被无数男女追捧并奉其为信仰的东西,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心里想着它的时候砰砰直跳,为了这种感觉,懵懂的少女敢于信赖一个刚相识的陌生人;无知的少年能做到比狗还卑微的跪舔;少妇耐不住情人的勾引,丈夫在酒店里另寻新欢。
爱情,无论是各种爱情,它的归宿都是臣服在家庭的旗下,两个异性甚至是两个同性的结合,起源于人类作为生物的本能,盛放于基因则优选择的目的,最终止于数万年来的繁衍生息,以家庭为单位构建社会的组成。
家庭是爱情的终点,但是爱情却不是家庭的必要条件,两个毫不相干的男女可能在撮合下接成一对,他们是一个完整的小家庭,却没有爱情,如果其中某一个人与他异性产生爱情,并且结合,人们会把这件事叫做偷情。
我并无意在此说教,说的话也并不一定能拥有道理,或者会在10年后家庭和爱情的关系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影响,但是就在此刻,我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那个鳏夫和我姐的结合,就和我之前的说教有关。
以下是我走访了那个鳏夫的好兄弟,以及姐姐的闺蜜得到的故事,一些那个鳏夫的酒后真言,并结合我自己的一部分猜想来构筑姐姐的故事,为保证我的偏见不影响有关那个鳏夫部分,我将以第三人称来叙说他的事。
在湖北理工的操场上应该是他们第一次相见,陈振文和他的两个好兄弟:方毅和李家豪,一起照常跑步。陈振文消化一直不太好,因此只是在操场跑步消食,走上半个小时左右在跟上去跑半个小时。
那天,李彬看到一个身穿淡粉色衣服的女孩从外侧的道路走进操场,操场中央有学长在演唱情歌,那女生凑进旁听的人群里。李彬绕着内道走圈,目光却一直停留在那些人,离得远了,就从五花八门的衣服中找出那个女孩,等走进了,就假装在欣赏歌曲,眼睛却一刻不停的工作,为大脑记录下那个女孩的容貌。
他本来可以一起凑过去的,却碍于羞涩不敢离那女孩太近,如果只是这样,那女孩应该是他生命中一个难忘且心动的过客。
她的打扮很靓丽,穿着修长的牛仔长裤,上身则是白粉色的短外套,没扣拉链,当作披风摆尾一样使用,外套里面是纯白的T恤,出于遮阳的考虑,她带着白色的鸭舌帽,压住自己的长发。
等人群散去,那个女孩也离开,陈振文也忘了去跑步,直到兄弟找到他,拍他的肩膀叫他回去。
一见钟情和见色起意是不一样的感觉,前者如同一包火药,摧毁了陈振文心中为拦住情感而修建的大坝,倾泻完又得不到补充,空空的心中留不住空空的失落;而后者则是对**分泌荷尔蒙的诱导,只会让人欲火难耐。
他们两个的见面是单方面的一见钟情,那只是说的好听,难听点就是单相思,这种想要见面,渴望了解的感受不时涌上心头,措不及防,挥之不去。
一连好几天,那位爱出风头的学长带着他的麦克风和音响在操场演唱,那位一直被陈振文挂念的女孩也按时出现,有时一个人来,有时带着室友。
陈振文能够一连几天倾视她的身影,用以疗喂饱受痛苦的心灵,可是,满足过后又有难过将至,
一个强烈的占有欲在他的耳边作祟,那个女孩,是不是喜欢那个学长?他们两个会不会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
青春期,单相思,爱情,这些词汇聚在同一个人身上就会放大猜忌,让一个陌生人为另一个陌生人恐惧,害怕她的名花有主,更害怕她的内心里有另一个人。
为爱情的男人们是不理智的,但是他们在暗恋阶段却总是有理智去规劝自己,离远点吧,她有男朋友,她不喜欢你。理智总是在压制感性,为的就是不让自己太过难过,却还是要保持一丝丝的期望,万一她。。。古人有云:情难解,恨难安。
总而言之,对于当时的陈振文来说,他敢对着苍天发誓:“用我十年的寿命,换的一句我爱你,然后在用剩下的一辈子,诠释什么叫做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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