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初恋情人-第3/4页



江小月孤身一人从南方背井离乡来到京城求职,她住在公司分配的公寓,三房一厅,三个人合住,倘若卫景风只她一个女朋友,她肯定早就在外面租了房子,但卫景风与她是聚少离多,若是租房的话,在京城这种寸土如金的地方实在太浪费钱了,当然,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害怕一个人独守空房的日子,害怕孤独。

与江小月在外面一家小餐馆吃了晚饭,卫景风倒是没有那么色急的要拉她去开放做运动,时间还在,两人便在街道上闲逛,虽然什么都没买,但江小月却逛的很开心,这是她几个月来最开心的一天。

与江小月在一起,卫景风心灵上其实是最放松的时候,或许是因为江小月的单纯的性格和她的简单的身份相关吧,与这个女子在一起,卫景风可以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单独在房间的时候,可以腻在她怀里,过着饭来张口的生活,女人则会很温柔的伺候他,宠着他,虽然说苗颐和宋姝璇都会这样对他,可几个女人带给他的感觉总是不一样,相对来说,卫景风在江小月面前反而最放的开。

京城的酒店比滨海市不会少,有的地方其实更奢侈更繁华,卫景风不是个太喜欢奢侈的人,但也不是个很节俭的家伙,带着江小月来到凡尔登酒店,开了个套房,江小月虽然早已成为他的女人,却每次在这种时候都显得很害羞,微微低着头,脸上带着一抹红润,单纯之中,媚眼中却又透着一种骨子里的媚态,这是经历过男人滋润的女人才会散出的光泽。

颐苒,你听我解释,刚刚那几个朋友只是开玩笑,你不会真的介意吧,我对你的感情可是真的。

拿了房卡,卫景风与江小月两人刚走到电梯旁边,就见旁边下楼的电梯打开,一名身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子正疾步而出,高跟鞋蹬在地上出清脆的响声。

这女子拥有丝毫不逊色于江小月的容貌,如果说江小月是小家碧玉般的小女人,那这女子,性感大方,带着一种雍容华贵的高贵气质,就像是高高在上的高跟女王,此刻她脸蛋上带着一抹红晕,似乎喝过不少酒,眼神中带着一丝媚意。

见到这女子,卫景风和江小月同时皱了皱眉头,江小月的手似乎颤抖了一下,卫景风微微皱眉的时候,感受到江小月的变化,轻笑一声,将她小手捏的更紧了些,轻声道:别怕。

男人轻柔的声音,总是能让女人镇定的最动听的声音,江小月想了想,似是鼓足了勇气,很勇敢的与男人呢对视了一眼,然后没有任何退缩与逃避的望向了那名高跟女王。

红衣女子出了电梯就直接向酒店外面走去,她度很快,但还是被后面那名男子抓住了手臂,微微向后一拉,她身子便偏了过来,愤怒的向后望着那男子,甩开对方的手,喝道:放开我,我要回去。

甩开那男子手的同时,那女子也终于看见了站在一旁的卫景风和江小月,身子一震,似是有意无意的离那男子远了几步,怔怔的看着卫景风,双眼之中瞬间蒙上了一层雾气。

颐苒,对不起,刚刚是我那些朋友过了点,我先向你道歉,给我点面子吧,大家都在上面等着呢。那男子没察觉到粉红色长裙高跟女王的异样,还在继续求着。

这穿着粉红色长裙的高跟女王不是别人,正是卫景风真正动心而且苦追了半年之久最终却败给了李孝义的初恋情人,范颐苒。是的,范颐苒的的确确是卫景风这副皮囊第一个心动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当初与李孝义二人在东洲大学可是上演了一处双龙争凤的好戏,一时间被传为佳话,只可惜卫景风始终还是败给了李孝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范颐苒是以前那个纨绔的卫景风追的最久的女人,而且还是当初那个没心没肺的卫景风真正的动心的女人,绝对的初恋情人,而且这份感情又夹杂着与李孝义之间的面子竞争,可以说卫景风直到现在都还没忘记过范颐苒。

事隔一年多再次相见,卫景风想起了上次在京城见到她的情景,那个时候,她似乎正被她父母押着去与某个男子见面,而现在略微仔细的打量眼前这名男子,卫景风凭他过目不忘的记忆,觉得眼前这男子似乎的确是上次那名与范颐苒见面的男人,看来范颐苒被她父母当成了一种工具,在李孝义的父亲李国茂失败之后,她父母果断的选择退婚,然后又与京城这边的一个大户攀上了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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