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我的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第2/4页
这座城市的包容性吸引外来人口入住,然而有个恐怖的事实是,百分之九十五的外来口人买不起房,甚至稍微懒散点,能否独自养活自己都成问题。
光鲜亮丽的外表由无数人血汗组成。
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城市非常漂亮,但就像结婚娶媳妇那样,美丽的女生不适合绝大部分男人。
魔都不适合大部分人。
西服男子从小出生于农村,既无家庭背景,又没人脉资源,甚至连老天爷似乎也不太待见他,学习天赋欠缺,仅靠着穷得一无所有的努力,考上一本学校。
大学经历太多,见识太广,花花世界迷人眼,自小平凡的西服男子忽然有扎根魔都冲动,怀揣着梦想。
大学毕业后,西服男子便在魔都找了份工作,定居下来,平日为日常生活所奔波,然而魔都一直崇尚优胜劣汰的崇林法则,西服男子本是普通人,和别人相比,学历、能力、情商、背景、人脉资源,都相去悬殊。
踏入社会,仅靠努力已经不能让其实现价值与梦想。
由此,西服男子所产生的垂头丧气和惘然所失。
和煦日光缓缓洒满大地,为冬季的人们带来一丝温暖。
周安缄口无言,安静地听着西服男子讲话,一点一滴诉说心里话,自觉担任倾听者。
有一说一,周安非常理解西服男子的感受,那种费劲心思而无所得的无助。
假如没有天降横财,他现在处境和眼前男生并未有太多差别,或者甚至更遭,因为和这男生相比,他更加懒惰,努力更是从未拥有过。
农村出生的孩子见过城市的繁华,谁又能抵抗得住花花世界的诱惑,即便蜗居大城市,仍旧趋之若鹜,随着时间流逝,农村孩子忽然间发现大城市并没有想象的那般美好。
遭受到大城市的排斥和伤痛后,农村孩子有种远离的冲动,可是在城市待久后的他们,和那熟悉的农村早已形成一种深深的隔阂,再也回不到小时候的那一刻。
这便是,融不进的城市,回不去的乡村。
他们是城市最熟悉的陌生人,也是乡村最陌生的熟人。
“滚!”周安一脚踹在七月小腿,蠢狗现在居然学会咬裤子了,语气不善地说道,“爬一边玩去。”
“汪汪汪!”
“你赶紧离家出走,走得越远越好。”
“汪汪汪!”
“嘿!你还赖上我了?蠢狗!”周安翻着白眼,为自家狗子的无耻所无语,低头看了看熊孩子,眼神灵动且清澈,对二人...一人一狗的交流很惊奇,捏了捏脸蛋说道,“带蠢狗一边玩去,别跑太远。”
“好的,叔!”闻言后,江天磊神采飞扬,声音提高几度。
“汪汪汪!”旁边的蠢狗瞬间炸毛,龇牙咧嘴,仿佛威胁着周安。
想它七月,尊贵的萨摩耶家族一员,自小深受人类喜爱,无论走到任何地方,都是人类心中的宝贝,那生活叫一个滋润,然而碰上江天磊这个小祖宗,那独有的魅力似乎消失殆尽,受尽屈辱和蹂躏。
“嘻嘻!”眼见蠢狗急麻了,周安笑嘻了,终于拿捏蠢狗一次。
还未等七月逃跑,熊孩子一把抱住其脑袋,从江天磊肌肉来看是使劲了的,随后翻了个身体,一下子坐到七月身上,那自信气质顿时油然而生,仿佛是位征战沙场的将军,一边紧握狗绳,一边拍着屁股,嘴里重复着‘驾驾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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