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初步尸检报告相信大家已经看过,我这里只说几处较为关键的地方,大家有什么疑问都可以及时提出来。”
专案组会议室光线调得很低,放映机的光束打在屏幕上,云破晓站在台前,用手里的激光笔翻动照片和材料。
“经过鉴定中心尸检,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一,顾唯死亡时间在4月3日晚七点至九点之间,死前约一个小时曾进餐,只食用了少量水果、蔬菜,还有少量爆米花,另外饮用大量啤酒。初步推断,死者在下午六点前后,进出过酒吧、ktv等娱乐场所。
二,在死者胃中检测出安眠药,今早已经出结果,是地//西//泮。地//西//泮具有催眠作用,服用后,药效非常快,一般在半小时后就会出现嗜睡现象,药效在一到两个小时内达到最大。我们可以假设顾唯是在进餐的同时,服用了地//西//泮,那么死亡时间在进餐一两个小时之后,符合了药物起效时间。当然,使用计量和个体差异也会影响起效时间。
三,凶手行凶时使用绳索将死者捆绑住,再用冷水浇灌刺激。凶手在死者半清醒状态下将玻璃珠塞入死者嘴中,死者有挣扎痕迹,导致口腔出血,牙齿上出现磨痕,最后死者被凶手用丝带勒住脖子,导致其窒息而死,最后抛尸入水。
四,根据死者身上的拖拽痕迹,第一案发现场距离樟川河边有约三十到四十米,拖拽过程中曾经过一小段台阶或是一段碎石路,然后经过一片草坪,最后抛入水中。死者身上的卫衣有被河水中树枝拉挂的痕迹,从残留在上面的木屑来看,是桉树。”
……
袁飞坐在一旁敲击电脑,将情况记录下来。
有刑警举手:“云法医,中心可以提供出相关指纹、毛发等微物证据吗?”
云破晓遗憾地表示:“经过长时间河水浸泡和冲刷,尸体表面并没有留下相关生物物证。而死者胃中的异物,无论是弹珠还是吊坠,都没能发现可用的痕迹,很有可能已被胃液洗掉。”
回想起来,巢自兴作案的时候,到处都是残留的指纹和皮屑,并且有对女子实施过殴打行为,正是这些痕迹,才让云破晓迅速判断出凶手特征。
相比之下,这次的凶手要谨慎许多。
但也有可能只是意外。
现在还不好说。
“如果我们能对第一现场进行勘测,也许能找到相关证据。”云破晓补充。
坐在后排的一个老刑警也举手示意了一下:“云法医,听说你也会犯罪画像,你对这次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看法?”
“现在证据不足,还不足以进行犯罪再现。根据现有的信息,凶手体型偏于瘦小,力气有限,才会借助安眠药和绳索绑缚,还会借用杠杆作为支撑点。另外,死者颈部出现深浅不同的四条勒痕,且相互交错,说明凶手并不想一次性造成死亡,存在泄愤情绪,加上顾唯死亡当天与一名男性发生过关系,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次的案件涉及情杀或者仇杀。因此,建议还是先从顾唯的人际关系网作为切入点。”
老刑警点点头,暂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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