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杨挽渊作为刚刚穿越过来的新人自然要入乡随俗。趁这两天的时间出去逛了逛,适应这个世界的公序良俗。最让杨挽渊不适应的并不是什么高科技产品或者是新鲜语句。而是女子的穿着打扮。
杨挽渊生活的时代,人们思想保守,女子的衣着也裹得像个粽子似得。现在正值九月份,夏署还未完全的褪去,街上随处可见穿着超短裙的靓妹。丰腴的身材,白腻的双腿,若隐若现的领域让杨挽渊不敢直视。更别提那些胸前有缝能够腻死人的大胸妹了。正对于正处于青春期躁动的少年杨挽渊来说实在是种煎熬。
胖子李越带了一路,说要带他去见要好的玩伴。这让杨挽渊挺感兴趣的,要完全扮演好杨挽渊这个角色,就需要了解他之前所认识的人,了解这整个人的生活状态。李越引着引着居然把杨挽渊领到了篮球场,随后就被出现了三个少年就把两人给包围了。看这架势,不知道的以为是仇人相见围堵围殴呢。
“哈哈,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终于聚齐了。”这是个自带光环的少年,脑袋的四周分别有几戳的黄毛,合起来就像一朵光晕。他的名字就叫黄茂,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的队长。
另一个身材比较矮小的,司主篮球队的控球后卫,长得猴头猴脑,名字叫做侯三寿,他的之所以取名为侯三寿,一寿寓意为长寿,长寿是福嘛!另外两个寿呢,是取自私相授受中的授受的意思,希望侯三寿能懂得待人接物。
还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叫作高挺,长得跟名字挺像,手臂上有一个小小的纹身,如果不细看还看不出来。这就是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梦想当一个痞子,但却不想挨父母的棒子!
“挽渊,听说你失忆了,怎样,还记得篮球怎么打吗?”侯三寿一边胯下运着球一边问道。
“这怎么能忘啊,这对于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来讲那就是本能啊!你说对吧挽渊!”李越指了指篮球。
杨挽渊尴尬的笑了笑道:“这我还真忘了。”
“挽渊,失忆也不是这么个失忆法吧,这我们可不管哈,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已经好久没有出征了,这次我们约了釜山高中的打友谊赛,他们已经快来了,别给我们丢人,上给得上不上也得上。”黄茂是这个所谓的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的队长。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的第一要务就是东征西讨,扬名立万。
杨挽渊有些无语了,这种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这次的会面,杨挽渊发现,他身边的朋友都是有点痞性,但是没有痞胆的人,就比如说黄茂吧,在学校里是看不到他染头发的,他用的不过是一次性的染发剂,一洗就掉,就这种人还是挺怕老师的。
据说之前,就属杨挽渊最会打架,最横的就是他,当然经常被打得最惨的也是他。这人脾气倔,一旦遇上真正的混子,难免不被教训一番。有一次脑袋还被开了瓢。
过了不久,釜山高中的篮球队就来人了。双方如约地进行了一场友谊赛。杨挽渊虽然并不知道怎样打篮球,但是这具身体本身残留的神经反应却是为他省去了许多的麻烦,杨挽渊尽量减少自己的运球,以自己为中轴,为队友输送炮弹。
比赛结束了,杨挽渊没出什么笑话,虽然最后输了,但也只是以微弱的分数输掉了比赛,对于双方来说打得都很尽兴,这就足够了。而且虽然自称是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但他们并不是正规的校队,实力呢也着实一般。所以这种结果对他们来讲已经很满意了。
这一次打完篮球赛之后,杨挽渊才发现这具身体虽然看过去很强壮,但是耐力还是有所欠缺的,一场比赛下来,就气喘吁吁的。这对于在古代参军,上阵杀敌的士兵的他来讲是绝对不允许的,他需要通过训练来提高这具身体的各个方面的能力,重拾师门内功修罗道。
回去的路上,四个人还在自我夸耀着刚才那场比赛自己的表现,本来还提议到一旁的大排档去聚一聚,不过很快就被杨挽渊否则了。
以杨父那种不待见自己的态度,刚刚出院就出去“鬼混”,那还不被一榔头给敲死。现在这个时候还是归家要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