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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感觉这是下面的人在有意跟他挑、衅!

    主厨想要抓出凶手,来一句真想只有一个,你就是凶手!

    但是他即使把整个灶间掀得天翻地覆也不见那偷窃者的踪迹,但是,这该不见的食物还是不见了,几个小时后的残羹又会在他的房门口重现。

    主厨感觉自己要生病了,心病,这是气的……

    偷窃。

    即使是五千年后的现在,这世上依旧有名为

    “贼”的这一行业。不过,因为这年头人体上少有

    “钱包”这一类东西,科技也发达,所以这要做

    “贼”多多少少有些难度。

    这是一门有学问有技巧有深度有难度的职业。

    至少,时然是这般认为的。

    事实上,在这年头要做贼很难。大部分好东西均掌握在有钱人手里,而有钱人家的防护设备也是好到爆。

    这年头的贼难做。因此,这些贼为了锻炼,便从下等家庭开始练手,之后再到中、高等家庭巩固实力,最后再跑到有钱人家顺一把……众多贼大多都是按部就班地锻炼,一步一步地来……

    沫沫这

    “贼”做得同样是从最简单的开始。

    最初,沫沫偷窃的是食物。

    后来有一天,沫沫忽然把一件滚着金线,绣着银丝,浑身金光闪闪银光灿灿地衣裳给偷到了时然的面前,献宝似地将这件衣裳绕着时然转了一圈儿。

    时然眼皮子跳了好几下。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大意是:穿穿,美美,漂漂……

    时然嘴角抽了抽,说:“这衣服看起来挺金贵的,你还是把它送回去吧。”

    沫沫四肢爪子并用地扒在这件能闪瞎人狗眼的衣服上,摇摇小脑袋,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不要,它好美。

    沫沫喜欢小然然,小然然不喜欢,沫沫穿,以后,沫沫可以穿~~~

    这传送给时然的精神波动都是兴奋地一抽一抽的。

    只见沫沫晃了晃身板,这一回,沫沫真的是变成了人形,只是……太小了,大小不过一尺,外观是迷你版的时然,身后有两只小肉翅。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虽然现在沫沫穿了大了一点点,但是等沫沫长大了,就能穿了。

    时然皱眉,看着这偌大的衣服,又看了看小沫沫,叹了一口气,说:“沫沫,这东西没地方藏,还是还回去吧。”

    沫沫撒娇打滚儿卖萌耍赖,时然没办法,只好把这衣服藏到了卫生间。

    同一时间。

    主厨气得肺都要炸了。

    最近厨房一天照三餐地丢食物,这偌大的格兰公馆地大,人口多,每日丢的那些食物丢了就丢了,重新做就行了。

    事实上,最近他被折磨惯了,也算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每日送到瑶水阁的食物都会制作两份,一份管丢,一份管送。

    其实,他也派人,或者说,他也跟着手下的人一起瞪大眼睛盯着那些制作精美的食物,但是一眨眼的功夫,这饭菜说没就没了,妖邪得很。

    当然,这年头科技发达,偷窃也是要看技术的。

    简单点儿说,只要有了科技,再加上高体术等级,要偷窃东西也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因为那过快的速度,导致很多人肉眼都无法捕捉到。

    主厨心想,有这等艺技的人何必大老远自降身价跑这灶间行窃?

    心放宽一些,主厨也就想开了,想开之后也就看开了。

    主厨心思,这肯定是上边的人闲得蛋疼调戏灶间众人,来调剂一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索然无味的生活。

    主厨心里不高兴,但是却不再追究有人偷窃食物,每日三次看到摆放在房门口的剩饭残羹都会默默地任命地收拾…

    但是,这一天,他忽然发现,他珍爱如生命的,滚着金线绣着大量的银水丝线的衣服,没了。

    他很喜欢这件衣服。三十年前他运气挺好,抽奖抽中了五千万联邦币,他用三千万联邦币狠下心购买了这件招摇的衣服,虽然这衣服过于华丽,无法传出去见人,但是,这衣服美啊,他喜欢啊,收藏价值无限啊,可以做传家之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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