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四章 巧的很-第3/3页





        事发时多人看到流炢出现在案发现场,手上还拿着凶器,地上被杀的人是刚刚死亡。显然是人犯杀人之后还没来得及逃走便被人发现。

        而除了他之外,在现场并未发现任何人的踪迹。所以看上去,流炢便是凶手。

        燕朝律法之中,像是这种表面上看,人证物证俱全,但人犯死不认罪的情况,是可以直接量刑的。

        只是,未免冤狱的发生,案犯本身不招供,也就没有画押罪状,地方上可酌情判刑。

        只是这种罪,显然是死罪,因此要上报刑部。只要刑部的人查阅之后觉得没有问题,审批之后方可行刑。

        因为一些原因,流炢便被直接押到了刑部这边,之前是由刑部的官员复审的。

        只是,虽然来了刑部,也同样上了大刑,但流炢依旧拒不认罪。

        刑部的官员经过多方查证,认定人证物证俱全,此案完全可以被判为铁案,于是便直接判了死刑结案。

        判刑之后,这种重大案件,便交由了尚书大人亲自审阅批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