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 张天如的噩梦(2) 云县.张天如 快……-第3/4页



    把这种崩溃的感觉再放大十余倍,就是立法时专家组的感受了,哪怕像是张天如这样与人斗其乐无穷,一说到吵架就浑身来劲的杠精,在立法委员会的那几个月,也有一种被掏空的感觉,离开委员会之后,他还休养了两个月都没回应北地的儒家论战太累了,一个字不想多说,只想和刚才一样,就是躺靠在藤椅上,看着青空神游物外,一点点的滋润连续几个月过劳的精神。

    当然了,参加立法也不是没有收获,虽然疲倦、崩溃和绝望算是主旋律,但张天如对买地道统的理解,在那几个月内也是上了几个台阶,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必须保证法典的前后思想贯彻一致,那么如何来判断,如何指出这种条例的安排违背买地的道统那唯独的办法就是自己先进行精读,把概念厘清。

    比如说,买地道统中婚姻的本质这就是张天如等人在那几个月中跨越的难关之一,当他费尽唇舌地说服立法委员会的其余人主要是专家组的其余人等,并且得到六姐首肯的那一刻,张天如真有一种证道圆满的感觉在买地,婚姻是两个成年、独立的个体进行的财政联合行为,就是这句话,看似轻飘飘的一点也不重要,但天知道它在这部法典中有多沉重的份量如果不能把这句话定下来,整个法典就压根都没有立足之处,无根之树,又何来枝叶可谈

    为什么这么说呢只有当大家都把这句话作为先决条件时,才能去判断一个条文能不能放入法典中比如说,来自民间选拔的六个民意代表,都非常热衷地要把七出中较常见的无后、不孝,放入免责离婚条款内,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婚姻是两个成年个体进行的繁衍后代、照顾老人行为,所以必须在条文中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反而是对于婚后财产的划分,这几人并不是特别重视。

    按照六姐定下的立法指导思想,买地婚姻法应该在大敏律和仙界法典之间寻找一个平衡,那么,七出作为大敏律的一部分,似乎也可以予以一定的妥协,在法典中体现出对无后、不孝行为免责离婚的支持,那么,如果没有对婚姻的定义达成共识的话,张天如等人又该如何反对呢

    当然,不是说除了张天如就没人反对这条款了,事实上不孝条款被政府吏目代表坚决反对,因为毫无疑问,认定不孝这项极为艰难的工作,肯定要落到吏目头上,而且这种主观性很强的东西,注定会给他们惹来一身腥,所以他们疯狂的从实操角度反对把这种条款加入法典之中。法典里每一个条文几乎都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反正总有人在坚持反对,就没有什么是能顺利通过的。

    “但如果婚姻就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缔结,也不是为了照顾老人缔结,就只是为了让夫妻二人能把钱合在一起用还要通过婚书来规定合在一起用的方式的话,那那那何必结婚呢”

    当然了,张天如的观点也遭到了极其强烈的反对,如果不是有六姐的认可,根本无法作为法典的指导思想之一而被确立下来,他不得不反复强调,这条思想不是他自己胡思乱想出来的,而是他从仙界的婚姻法中总结出来的从仙界的婚姻法来看,仙界的婚姻既不包括夫妻双方身体的忠贞没有一个具体条款对这一点进行保证,也不包括对后代的生育,更不包括对老人的合作奉养。

    仙界的婚姻法从头到尾就保证了几个点1大家都是可以结婚的健康、独立,未婚;2大家都是愿意结婚的自愿;3结婚后大家的财产就得合在一起用了,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得帮助,两人一起生的小孩也都要一起养,几乎就只是这几点而已,之后再有说的就是怎么离婚,怎么分财产的事情了。所以,仙界的婚姻就如同他所说的一样,是两个成年、独立的个体进行的财政联合行为,和感情、生育其实完全没有丝毫的关系。

    那么,根据六姐的指示,法典虽然要找平衡,但基本思想要倾向于仙界,张天如就有了充分的理由来坚持自己的见解,最终他也获得了成功,并且在专家组带起了一股解读归纳法典思想的潮流,很多专家发现,如果不用心学习法典,他们的工作就完全无法展开,于是只能一边现看大量法典来总结仙界立法的习惯,同时想方设法地教导其余委员,说服他们这就是仙界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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