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9章-第5/5页





        还不到睡觉的时间,又不想看书,想到之前买的字帖还没有写过,翻了出来。

        听说练字的时候可以什么都忘掉,什么也不会想脑子很空,林加乐想试试。

        特别是这种跟着笔画描的。

        记得小时候写字特别认真,一笔一划都对着书本标准的样子写,那时候特别讨厌写字,极其厌恶,因为写不好胡云霓会打手心。

        一边要保证字写的规规矩矩,一边得努力让作业不出错,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没想到现在居然主动练字,神奇。

        林加乐的字是楷书,选瘦金体是因为李文诗曾说过那是最美的书法。

        用最美的书法来杀掉最无聊的时间,般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