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怒骂前任老板



    苏言如此平静的模样,弄得几人都是一愣。

    他们做追债这一行这么久了。

    无赖撒泼的有,装可怜博同情的也有。

    但偏偏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人。

    为首那个男人冷笑一声。

    “你特么真的想死?欠债不还,你还敢让我们走,大明星是吧,老子明天带人去你公司给你拉横幅,信不信?”

    “你犯法了知道吗。”

    “搞笑,欠债还钱,自古不变的道理,我合法催收,犯哪门子的法,倒是你,欠债不还,还有理了?”

    “你首先要明白,那是我爸借的钱。”

    听到这话,男人一摆手,脸上有些不屑:“父债子还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你别以为老子没念过纪念的书,就不知道这句话了。”

    “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个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依法确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并承担最终结果,只要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所借款项的用途与其他人无关,那么,它与债权人的借贷民事法律关系仅对他们这些当事人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只有借款的人才有还款的法定义务,与其他人一点关系也没有,我爸没有留下一分钱的遗产给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苏言一口气说完,弄得一群人一脸懵逼。

    看了一眼,楞在原地不知所措的催收人员。

    苏言叹了一口气:“一看你们就不是正规的,搞催收,连法律都不知道,小心哪天钱没要到,自己还被送进去了。”

    “你特么,你老子的钱,还不是给你花的吗,我不管,你不给钱是吧,我就把你的名声搞臭。”

    “ 你要多少钱?”

    见苏言终于松口了,几个人眼里露出点喜色。

    果然是人都有自己的软肋,苏言也不例外。

    “你欠雇主,本金是三百万,加上利息,总共三百六十万。”

    结果那人话语刚落,苏言忽然拿出手机,话筒里传来了那人说话的声音。

    男人脸上表情有些难看:“你录下来又怎么样,我又没有多要你一分钱,合同里都是明确规定好的。”

    “无知,我刚刚已经给你明确解释了,你还以威胁我来索要财物,这已经构成敲诈了。”

    没等男人反驳,苏言继续说道: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们猜,三百六十万是属于巨大,还是特别巨大呢?”

    短短几句话,听得几个人,额头上冷汗直冒,双腿已经稍稍有些打颤了。

    其中一个人,顶不住心中的压力。

    一脸哭丧的说道。

    “哥,你不是说干这事儿合法,没说要蹲局子啊,大哥,我就是他花了三百找来凑数的,钱给你,这活我不干了。”

    来的时候,浩浩荡荡,苏言三言两语就把他们全部吓跑了。

    只留下男人独自在原地气急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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