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老手(十六)-第4/5页
    
        “成峰哥,下次我一定选好地方请你和朴爷爷的。”雾眠说道,语气诚恳真挚。
        抛开乱七八糟的关系,雾眠是很喜欢这个朴成峰的,他儒雅清隽,浑身散发着一种知识分子的文雅气息,教养极佳,温润如玉。
        “好的。”朴成峰也没有过多为难,两人说着下次再约就挂断了电话。
        晚上,赵泰晤接着雾眠回到家时,家里除了旺财这只空运来的德牧,还有一个赵泰晤的“眼中钉”,“肉中刺”。
        饭桌上,赵泰晤看着黏着雾眠,恨不得坐在雾眠腿上让她喂饭的约翰,还有在桌子底下弓着背蹭雾眠小腿的大黑狗旺财,狠狠掰断了筷子。
        “我的约翰宝宝都饿瘦了!”雾眠抓扒着眼前的大约翰,语气里满满心疼。
        一转眼,约翰也已经22岁了,他和他父亲长得几乎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身形修长偏瘦,头发金黄而微卷,长到耳侧,微微侧分,一双碧绿的眸子深邃而多情,一如孩童时纯净可爱,浑身散发着艺术家的那种浪漫与安静。
        只是脖子后方的刺青会显得微微刺眼,青色的翼翅纹身在脖子后约莫一个成年男子手掌的宽度,繁复却漂亮。
        硬生生地将眼前不谙世事的大男孩搞得无比社会。
        “哥哥很喜欢掰筷子啊。”约翰享受着妈咪地夹菜喂水服务,狠狠地瞥了赵泰晤一眼,好不嘚瑟。
        赵泰晤目光微沉:“你怎么回来了?你怎么知道这儿的?”
        约翰傲娇地冷哼一声,但是转过头就对着雾眠装得可怜兮兮。
        “妈咪,我好累啊,这次是趁着在韩国做生意特地来看你的!妈咪不要赶我走,我想你~”约翰撒娇起来,绝对是不要脸。
        他抱住雾眠的胳膊,满意地蹭了蹭。
        他是偷偷跑出来的,只要一想到家里那个疯子,他就浑身打颤。
        让他跟爷爷斗智斗勇吧,他才不掺和这帮凶残的男人之间的战争,还是香香的女孩子省心。
        当然……
        要是没有赵泰晤这个大白眼狼就更好了……
        “好好,不走。”雾眠也是有愧疚的,本来说是去看约翰,却因为家里的事情被迫召回,一时间也耽搁了下来。
        赵泰晤看着得寸进尺的约翰,目光愈发不善,他走上前拎住约翰的后颈,跟拎狗崽子一样把人从雾眠的身上揪了下来。
        约翰很瘦,没有什么力气与肌肉,很快就被赵泰晤拖开了。
        “妈咪!”约翰拼尽全力揪住雾眠的裙角,两个一米八的大男孩闹成一团。
        雾眠无奈地拉住了赵泰晤的手,说道:“对弟弟要温柔一点。”
        赵泰晤冷冷看了一眼掉在地上扯着雾眠裙角的三岁约翰朋友,微笑着点头:“好的,姐姐。我跟弟弟说两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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