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大文的水-第3/5页
“都说老程家的窝棚里养了一只孔雀,现在看来真是如此。也不知程小姐赏不赏脸,回头到玉福楼,小生做东宴请大小姐。”
男人这一出很快就引来众人的围观,叽叽嚓嚓的言语一时四起。
“哥,他们是谁啊!”女孩一脸兴趣问道身旁的男孩。
男孩压低了声音在女孩耳边说道。“那个男的是王家的小小爷,玉面三狐之末——王习。口味刁钻,喜怒无常,你乖!不要去惹这种人。”
毕竟玉家在朝榜的排名可是百名之内,像他们这种寻常人家惹不起的。
女孩心里一阵吐槽,他哥的口音就不能改改,还小小爷!
“那个呢!”
男孩的目光看去,清爽的马尾辫扎在身后,清洁的衣物上不染任何杂质。同样是进入藏灵府第,他们一身狼狈,而女人却是一身轻松。
“她是程家七子排名第三的程凤歌,人称旬阳一美,实力高深莫测,做事全凭喜好。这种人也惹不得!”
男孩不会被程凤歌的外表所迷惑,江湖的人都称呼程家的大小姐是一个狠毒的毒蝎子,谁惹到她了谁不得好死!
更何况程家曾经的排名也是进过前五十的,虽然现在掉下来的,可资源、实力人家不缺。
“哇!这么漂亮的女孩,哥你都不心动?还不找来给我做嫂子!”
敲了敲女孩的头,男孩哭笑不得,“你可饶了我吧,你老哥还想多活几年。”
男孩大体观察了下众人,一开始做得情报工作还算可以,基本上都能叫出名来。
毕竟敢从北部进入藏灵府第的都是些出名的大族子弟,要不然谁有那魄力!
快剑伊诺,长刀手傅征博等等一系列狠人,这都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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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上小型的百族聚会了。
男孩羡慕啊!这些人实力很来就强,再从藏灵府第获得灵回来,那不实力更上一层楼。
哪有人像自己,浪费了几天时间没得到任何灵,还搭进去好几万的金币做准备。
惨不忍睹啊!
男孩在嫉妒的同时,也不知道他有多幸运,比起那些留在藏灵府第的人,他还活着就是最大的收获!
嘈杂的人群,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和王习、程凤歌谈话的。
他们在实力上都不相上下,可惜差就差在一个家族上。
上家大族之间的事,不掺和方为上策。
“看来王小少爷也收获不少,咋?铁公鸡舍得拔毛吐血请客。我可不敢去,万一铁公鸡翻脸不认账,我还要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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