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雷与电 第一百一十六章 敲定-第2/9页





        于是凌元先去了宁项婴的客房,这间客房是宁项婴自个儿出的钱,用宁项婴的话来讲,老子混日子混到头了,再找你们帮忙。

        凌元当时就觉着宁项婴还是有些底气儿的,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他依旧是愿意在朋友面前糙话连篇的江湖人。

        不过宁项婴的那间屋子,灯火已经熄灭,凌元本想着离开,他在跟老师说起此事的时候,也的确觉着自己不去招惹他的好,不过凌元想着要不要试一试叫醒他,反正人多热闹。

        凌元立身在房门外,用弯曲的中指关节,轻轻扣响门扉,问道:“宁前辈,你睡着了吗?”

        房屋内没有应答。

        凌元又扣响房门,再一次询问过后,依旧没有回应,他便放弃了。

        下楼的凌元在漆黑的客栈大堂穿梭,不过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客栈小二哥,一个人在大堂打着地铺,已经打鼾睡着。

        凌元绕过大堂,去了旁处的厨房,结果没有发现有吃的,这接连两次的碰壁,让凌元心境上多少有些气丧。

        已经答应了老师,带一桌的好菜回去,凌元意气不死心,来到厨房外的小院子内,一个纵身便翻出了围墙,来到了大街上。

        婆辽城的宵禁是在入了籍后,才开始必须被执行的,于是此前有很多热闹的街道,天黑以后,便立马变得死气沉沉。

        不过时过境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个开在街道上的熟食铺面,只做买卖,不接待客人入店,所以只能买回去吃。

        这样的行为被府衙警告过多次,但做夜食的店家屡禁不止。

        府衙官兵也都是本地人招录进去当差,他们接到了上级指示,尽管守在那些夜里还肯开门做生意的店家门口附近,只要有人卖夜食,付钱之后立马缉拿。

        所以这就是一个比谁跑得快的追逐戏了,一些个有了家室的男子还不愿上门来,肯出来买吃食的也都是一些地痞,还跑得飞快。

        凌元知道是宵禁的,进城之后,他有听说过婆辽城的一些风闻,比方那令人闻风丧胆的劫匪,其实有一些就在城内安家,只不过都是家中逆子,十天半月也都不回趟家,出事之后,那些人也就跑路,至今未归。

        凌元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走在大街上,他尽量地靠近街道边缘行走,在街道上寻找着尚未打烊的店家。

        街道上冷冷清清,除了洒在一块块石板上的莹莹月光,不见一点人间灯火。

        凌元找到了一家冒着宵禁依旧开着档子的铺面,此间铺面为了证明自己没触犯法律,就连幌子也给插到了铺面里头,要是不熟悉此地的外地人,还真不觉得这是一家卖夜食的档子。

        凌元稍稍快步走去,一眼就瞧见铺子里的木板上,摆放着猪头肉、卤牛肉以及各种烧制过的素菜,全都打包在一只只油纸袋中,旁边还标注有价码,属于给钱就卖,买定离手的买卖。

        最开始那会儿,县令为了彻底杜绝此事,将府兵蹲守的地点,由街对面的拐角或者巷弄出口,改在了铺面门口,当时这下确实很好,一下便彻底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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