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欺负弱女,竟敢恢复犯案现场?-第3/4页
男人到了一定年龄要么被拉去做壮丁,要么就被拉去做苦役。
上战场的人十有**回不来。
回来的大部分都是缺胳膊缺腿的。
做苦役的偶尔十之一二能回的来。
这样的人回来也不能长寿,要比普通人死得快得多。
庄里的工作非常辛劳,一个正常的壮劳力干下一天都累得半死。
更何况这些女人们基本上既不上战场,也不去庄里干活。
更不出来抛头露面的做生意。
她们也就是做些缝缝补补的活儿,偶尔上街买个菜。
所以男人们对她们的要求就非常苛刻,不论是非,只要被自己男人之外的男人所玷污,这样的女人就只有死路一条。
当然更不可能进祠堂。
按道理来说,这个女人应该立刻就会被沉塘。
伍皓有些奇怪。
但他只能耐着性子问。
“张王氏,你有什么冤屈,尽管说来听听。”
“里正大人能为民妇做主吗?”
伍皓皱了一下眉头说道。
“我能不能做得了这个主,要看你犯的是什么事。”
女人哭道。
“求里正大人为民妇做主!”
“民妇丈夫前些年出去做苦力,家里只有我和婆婆二人。”
“邻居王二趁着婆婆睡去,半夜里欺负了民妇。”
“后来民妇就到官衙里去告状,状纸告上去,县尉大人就带着人让民妇回家来认人。”
女人泣不成声。
“县尉大人来了之后,对民妇就是劈头盖脸一顿骂,说民妇长得这么好看,就不要怪王二对民妇下手。”
“说王二管不了自己那半尺,都是民妇的错。”
“民妇就哭着喊叫冤枉。”
“县尉大人就说,既然民妇觉得的冤枉,那他就一定会为民妇做主。”
这不挺好的吗?
伍皓松了一口气。
那县尉可是县令手下的人。
虽然说自己也不必怕什么县令。
但是也不好一上来就和他作对。
大家都是地方父母官,能不撕破脸皮还是不要撕破脸皮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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