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破案4-第2/2页



  感觉到有些跑题和甄米妮蔑视的夜风立刻绕了回来。

  “凶手当时并不知道石磊准备得那么周到,直到她行凶之后才注意到,同时发现的还有一个火机,而这两个物件简直可以直接指向秋月姐就是凶手!但此时又万般不敢送回石磊的木屋,因为里面还有一个张川。只有祈求别人不知情了。可偏偏我和潇洒就看到过,正是对应了那一句天网恢恢,于是我立刻将凶手锁定为秋月姐……”

  一直没作声的甄米妮,仍然忘不了自己作为凶手不在场的人证。

  “可她不怕惊醒我了么?而且我的确醒了一下,当时秋月姐就睡在旁边啊。”

  “这就是第二件凶案的关键手法!还记得潇洒在大巴车上介绍的任你摆布烟么?”

  潇洒应道:“好像被秋月姐没收了。”

  “不错!连同所有的食物一起没收了。米妮说过,昨晚睡前抽了两支,然后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所有的烟都在秋月姐那里,我想第二支正是潇洒的最新发明!”

  看着潇洒变得自豪的表情,夜风立刻怼到。

  “先别嘚瑟,成了人家作案的工具有什么好得意的!”

  随即又对甄米妮继续解释:“但秋月姐并不知晓能够昏睡到什么程度,所以等你睡着以后,就在你身上试探了一下,便造成了手臂上的伤痕。确认了效果不错,足以在昏迷中掐死石磊,才大摇大摆的带着任你摆布烟去约定的木屋了……”

  “可两人同在一个房间,这烟的效果又这么好,就算秋月姐不抽也给熏昏了。何况她本就抽烟,如果只给石磊抽而自己不抽,不是更奇怪么?”

  夜风随即给了梁秋月一个赞!

  “不愧是民俗社长,这一手玩得高明!你能倚靠潇洒的发明主动让室友睡着,石磊却不能,自然就会比他早到。首先捂着鼻子将一支任你摆布烟烧去3分之1,再将它摆在床头柜上,当然要明显一些。之后便将洗手间的热水打开,再从门缝观察外面的情况。等看到石磊走近,便立刻冲到洗手间佯装洗澡……请问潇洒遇到此情此景会怎么样?”

  这种情况对于潇洒来说太熟悉不过,随口道来:“这还有什么好说的,都自觉的洗白白了!当然是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抽着烟排队洗澡,以及欣赏美人出浴啊!”

  “但如果身上没烟呢?现场又正好有半支美人抽过的。”

  潇洒仍是想也不想的回答:“那叫‘花烟’!有着前奏的前奏功效!先抽她娘的,再操……”

  “够了够了!后面的不用说出来。相信大家已经明白凶手的作案手法,而同时也巧妙的避免了被二手烟熏昏的局面,真是妙不可言!”

  潇洒不住的点头,认为手法相当绝妙,可他现在还不知道这个手法对他的影响有多么大……

  梁秋月已是脸如死灰。

  夜风继续:“接下来只需要等到香烟熄灭,再用湿毛巾捂着口鼻出来将门窗大开,使得烟雾散去就可以动手了。之后将现场布置成先前的案子一样,唯一的问题就是石磊身上不该出现的套子和火机,好在体积小非常容易处理,因此问题不大。随后回到房间,故意将窗子打开让米妮被夜风吹醒…嗯…别误会我是说晚风……成功的作了时间证人。”




    本章完